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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协作联动机制 提高城管执法实效

创新改革思路,将城管执法体制改革不断引向深入

发布时间:2020-09-18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建立协作联动机制  提高城管执法实效

—创新改革思路,将城管执法体制改革不断引向深入

 


    为将城管执法体制改革引向深入,保证改革成效,根据中央、省城管执法体制改革精神,我市创新改革思路,建立部门协作联动机制,密切行政管理部门与行政处罚部门配合,形成部门协作合力,实现执法工作更高效。

一、明确实施主体,杜绝推诿扯皮

我市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城乡规划领域监管职责和处罚职责虽然分设,由不同部门实施,但要做好上述领域工作首先需要明确部门职责边界,尤其是明确具体工作牵头部门,以防止出现因改革而产生监管空档、部门间相互推诿现象发生,从而影响改革效果。通过建立协调机制,明确了行业管理部门是行使本行业领域有关行政许可、行政检查等行政管理职责的实施主体;明确行业管理部门监管过程中发现涉嫌违法行为,应当及时履行行业监管职责进行制止、处理,对涉嫌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的,按程序移交城管执法部门;明确市城管执法局、各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两城管委会是行使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和城乡规划领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及相关的行政强制等执法职责的实施主体;同时明确市城管执法局牵头负责重大案件查处和跨区域执法的组织协调,各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及两城管委会负责辖区城市管理行政处罚案件办理。

二、确定线索移送层级,防止问题悬空

为保证改革后群众反映问题更便捷、解决问题更及时、办理结果更满意,协作机制明确关于投诉举报处置的事宜,根据部门职责属地分派,涉及监管职责移交行业监管部门,涉及处罚案件移交城管执法部门,同时明确答复投诉举报人的时限和部门办理时限和问题移送程序;明确关于涉嫌违法线索移交,坚持同级移交的原则,区行业管理部门发现涉嫌违法线索,移送区同级城管执法部门办理,市城管执法局接收的涉嫌违法线索(案件),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交办各区及两城城管执法部门办理;明确移送范围,对具备条件的涉嫌违法行为,行政管理部门以书面材料向城管执法部门移送,保证线索移送质量。

三、齐抓共管全程参与,防止各自为政

监管处罚监管,发现问题处理问题解决问题,任何一个部门都难以独自完成,工作程序环环相扣,任何环节出了问题都会导致问题得不到很好解决。在协作机制中,明确了部门要有大局观念、责任意识,明确干好工作是前提,解决问题是目的,明确部门间衔接无缝隙、部门配合要紧密、部门参与要全程;明确行业管理部门要积极配合执法部门协助收集涉嫌违法企业基本情况、项目情况等相关资料;明确行业管理部门发现违法行为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证等紧急情况的问题处理方式;明确行业管理部门对依法履行行业管理过程中形成的资料,在进行涉嫌违法行为案件线索移送时,提供案件调查处理需要的有关资料,协助执法部门案件查处,提高执法办案准确性和办案实效;明确案件线索办结后,及时将生效文书抄告同级行业管理部门和案件线索移送部门,便于行业部门开展后期监管和优化提升监管方式。

四、规范办理程序,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为保证执法体制改革全市一盘棋,保证全市城管执法工作水平全面提升,协作机制在发现问题、问题处置、线索移送等程序方面进行了统一明确,明确各环节的办理流程和办理要求,部分可以格式化的内容,如《关于XX涉嫌违反XX案件线索移送函》《案件线索移送资料清单》提供了统一模板;明确行业管理部门提出线索当事人涉嫌违法依据、联系方式等内容,为执法部门立案查处提供了参考和便利。自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城乡规划领域处罚权集中行使以来,全市市级共移交线索148条,已查办案件126件,正在办理案件22件,收缴罚款241.18万元。通过改革,全市城管执法程序进一步规范、执法能力进一步加强,部门依法行政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