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城市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专项规划编制比选邀请公告
来源:攀枝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发布时间:2024-10-19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攀枝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拟组织实施攀枝花市城市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专项规划编制比选。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攀枝花市城市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专项规划编制
二、项目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四川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2022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要求,按照“一城一策”原则,摸清底数,确定我市建筑垃圾减量化和资源化利用目标,构建城市建筑垃圾全过程运行管理体系,储备一批重点建设项目,切实提升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水平,推动全市人居环境高质量发展。
三、比选资质
具备城乡规划编制乙级以上资质。
四、比选时间、地点
时间:2024年10月21日上午10:00。地点:攀枝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一楼会议室(攀枝花市东区临江路52号)。
五、比选相关资料
(一)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鲜单。
(二)提供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代表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鲜章。
(三)提供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城乡规划编制乙级(以上)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鲜章;提供近三年本企业类似业绩至少1个,提供中标通知书或政府采购合同原件及业主提供的验收质量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鲜章;拟组建承担本项目的规划团队情况(团队成员、项目负责人职称、业务情况),拟派本项目的总负责人须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并具有注册城市规划师资格,拟派本项目的主要设计人员不少于3名;提供对本项目的认识及工作技术路线、时间进度计划(至11月底的具体计划,形成最终成果)。
六、比选标准
以报价最低的单位中标,报价最高不得高于20万元,高于20万元为废标
七、比选要求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比选。投标人中标后不得转包,一经发现终止合同。
2.请有意参加比选的供应商将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密封,并在密封处加盖本单位公章,于2024年10月21日上午10:00前递交至攀枝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不支持邮寄送达)。
如有疑问请致电咨询,联系人:郑信德,联系电话:3337926
特此公告。
攀枝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24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