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数字化城市联动指挥中心2023年单位预算
来源:攀枝花市数字化城市联动指挥中心 发布时间:2023-02-03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目录
第一部分 攀枝花市数字化城市联动中心概况
一、职能简介
二、2023年重点工作
第二部分 攀枝花市数字化城市联动指挥中心2023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攀枝花市数字化城市联动中心概况
一、职能简介
根据《中共攀枝花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明确市城管执法局所属事业单位有关机构编制事项的通知》(攀编发〔2019〕26号)文件精神,将市数字化城市监督指挥中心与市市民热线受理中心整合,设立攀枝花市数字化城市联动指挥中心,加挂“攀枝花市12345智慧民生政务热线运行中心”牌子,为市城管执法局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责:负责全市数字(智慧)城管、12345热线的运行管理、技保、考核评价;负责采集、派遣、督办城市问题;开展综合民生政务热线服务,推动民生政务服务资源优化配置。
二、2023年重点工作
(一)提升12345热线服务水平
在完成新一轮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平台运行及维护服务外包业务政府采购工作后,通过对现有热线系统进行适当智能化升级改造,提高系统智能化水平,强化数据统计分析能力,打造市民群众方便参与的高效多媒体平台。同时,不断强化与各部门的联动,加强对热线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和管理,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
(二)利用既有数字城管系统平台开展“城市啄木鸟”业务工作
为深入实施精明增长战略,进一步整合优化资源、探索治理新路、提升管理水平,利用既有运行成熟的数字城管系统平台及业务网络,推进“城市啄木鸟”业务工作。
1.明确队伍
中心将按照既有工作方案,通过细化措施,协调督促各县(区)、钒钛高新区及相关市级部门、企事业单位组建相应的“城市啄木鸟(监督员)”队伍,开展相关业务工作,并结合实际明确相应的工作量、工作标准。
2.业务培训
中心将通相关单位积极配合,以运行成熟的数字城管国家标准为基础,不断对监督员队伍开展业务培训,推进相关工作不断提质增效。
3.联动互动
与各单位建立联动机制,对 “城市啄木鸟”业务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沟通协调处理,保证发现的各类问题得到及时有效解决,把“城市啄木鸟”行动打造成为社情民意的直通车、精细管理的好帮手、保障民生的大平台,推动城市管理现代化精细化水平显著提高、市民群众对城市管理满意度明显增强。
第二部分 攀枝花市数字化城市联动中心2023年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市数字化城市指挥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单位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城乡社区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市数字化城市指挥中心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274.47万元,比2022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81.11万元,主要原因是根据单位项目合同及市财政实际情况安排了项目资金预算,同时单位职工从11人增加为13人,相应的人员及公用经费预算增加。
(一)收入预算情况
市数字化城市指挥中心2023年收入预算274.47万元,其中:上年结转0万元,占0%;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74.47万元,100%;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
(二)支出预算情况
市数字化城市指挥中心2023年支出预算274.4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3.17万元,占81%;项目支出51.3万元,占19%。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市数字化城市指挥中心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247.47万元,比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增加81.11万元,主要原因是根据单位项目合同及市财政实际情况安排了项目资金预算,同时单位职工从11人增加为13人,相应的人员及公用经费预算增加。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74.47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98万元,占8.37%;住房保障支出17.24万元,,占6.28%;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217.84万元,占79.37%; 卫生健康支出16.41万元,占5.98%。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市数字化城市指挥中心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74.47万元,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81.11万元,主要原因是根据单位项目合同及市财政实际情况安排了项目资金预算,同时单位职工从11人增加为13人,相应的人员及公用经费预算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98万元,占8.37%;住房保障支出17.24万元,占6.28%;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217.84万元,占79.37%; 卫生健康支出16.41万元,占5.98%。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23年预算数为22.98万元,主要用于支付中心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承担部分。
2.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2023年预算数为17.24万元,主要用于支付中心职工住房公积金单位承担部分。
3.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管理事务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217.84万元,主要用于支付中心职工工资、奖金、日常公用及数字城管信息采集外包服务等项目支出。
4.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3年预算数为11.06万元主要用于支付中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承担部分。
5.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3年预算数为1.04万元主要用于支付中心职工公务员医疗补助。
6.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4.31万元主要用于支付中心职工公务员医保个人账户补充。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市数字化城市指挥中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23.1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02.2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49.29万元、津贴补贴6.28万元、绩效工资88.06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2.98万元、住房公积金17.24万元、职工基本医疗补助缴费11.06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5.35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01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5.72万元。
公用经费20.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98万元、差旅费7.96万元、水费0.4万元、电费1万元、邮电费0.65万元、公务接待费0.26万元、工会经费2.87万元、福利费1.48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9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01万元。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市数字化城市指挥中心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5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2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29万元。根据工作统一安排,2023年市本级年初部门预算暂不编列因公出国(境)经费。执行中,市级部门确需执行出国(境)任务和计划的,按照“一事一议”的方式按程序报市政府审批后安排经费。
(一)公务接待费较2022年预算下降10%,主要原因是根据2022年实际公务接待情况减少接待费。
2023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省级及相关单位数字城管等业务工作检查、交流工作接待。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22年预算下降20%,主要原因是结合2022年发生的公车运行维护费的实际进行预测。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轿车1辆,旅行车(含商务车)0辆,越野车0辆,大型客、货车0 辆。
2023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拟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旅行车(含商务车)0辆,越野车0辆,大型客、货车0辆。
2023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9万元,用于1辆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要保障数字城管检查及日常管理等工作开展。
六、非财政拨款预算安排“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市数字化城市指挥中心2023年没有使用非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市数字化城市指挥中心2023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说明
市数字化城市指挥中心2023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市数字化城市指挥中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未使用机关运行的相关科目。
(二)政府采购情况
市数字化城市指挥中心2023年无政府采购项目,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底,市数字化城市指挥中心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定向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3年单位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23年市数字化城市指挥中心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2个,涉及预算51.3万元。其中:运转类项目1个,涉及预算1.3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1个,涉及预算50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是指行政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的支出;
3.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是指事业单位用于发放职工薪酬、维护单位正常运行的各项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是指单位用于缴纳单位负担部分住房公积金的支出;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是指单位用于缴纳单位负担部分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支出;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是指单位用于缴纳单位负担部分职工公务员医疗补助;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是指单位用于缴纳职工补充医疗保险补助。
8.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 纳入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附件:表1.单位收支总表
表1-1.单位收入总表
表1-2.单位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6-1.单位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1)
表6-2.单位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