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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攀枝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对市十届人大五次会议第23号建议答复的函

来源:攀枝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发布时间:2019-09-30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攀枝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对市十届人大五次会议第23号建议答复的函

 

XXX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垃圾分类工作的建议》(第23号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尽快出台具有指导性的垃圾分类政策的建议

    市政府已于2014年印发了《关于积极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攀枝花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理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201810月,按照四川省城乡垃圾三年推进方案,结合实际制定了《深入推进攀枝花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理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生活垃圾分类的基本原则、工作内容、工作标准、实施范围、责任体系、实施步骤和保障措施等内容。目前,市城管执法局正在根据习近平总书记对垃圾分类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和《关于在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全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建城〔201956号)要求,进一步完善我市2019年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并作为我市指导性的垃圾分类政策。下一步,我们将严格按照实施方案,纵深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做到全域化、规范化和制度化。

    二、关于整合多方资源形成合力的建议

市政府已印发《实施方案》,按照市区联动、属地管理的原则,明确市城管执法局作为行业牵头部门积极协调市级相关部门,指导各县(区)按时按质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各县(区)政府具体负责辖区范围内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置等设施设备及人员的统筹安排,通过引进社会资本投资等模式整合多方资源,形成合力,共同推进垃圾分类工作。下一步,积极争取各级财政生活垃圾分类专项资金并纳入财政预算。结合习近平总书记对垃圾分类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以及住建部、省住建厅的安排,抓紧完善出台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根据各级各部门职能职责,细化责任体系,按照条块结合,条促块保的原则,建立市场机制,吸引社会力量参与垃圾分类工作,形成全民参与,全力推进的工作局面。

    三、关于推行垃圾分类先行试点单位的建议

根据“先试点后推进”的工作思路,已于2015年起先后选取了6个物业小区、6个老旧小区、9所学校、6条主干道进行试点。购置完成1800个分类果皮箱、30台可卸式垃圾车和120个可回收垃圾分类收集箱等,用于全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同时,按照《四川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开展2018年全省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和攀枝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公共机构餐厨垃圾处置的通知》,以非洲猪瘟防控为契机,开展了食堂餐厨垃圾处置情况调查,并建立了公共机构餐厨垃圾处置管理台账和管理制度,对垃圾产生的数量、去向等信息进行登记。目前,正在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完善,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强力推进。下一步,我们将在试点的基础上,在党政机关、学校和医院全面推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四、关于引入社会力量投入,建立垃圾分类管理模式的建议

我市已于2016年通过BOT模式引进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20187月完成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建设并投入试运行,对不可回收生活垃圾的处置实现了无害化、减量化和资源化。正在以特许经营的方式,依法引进社会资本建设餐厨垃圾和污泥处置项目,目前,已确定投资运营方,完成项目公司注册,正在办理国土用地手续。这两个项目均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引进社会资本从事生活垃圾处置工作。市城管执法局正在根据住建部和住建厅相关要求,完善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下一步,市城管执法局将督导各县(区)因地制宜地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市场化工作,降低政府投入和成本,提高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效率,并建立符合区域条件的垃圾分类管理模式。

衷心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请继续支持和监督城市管理工作!

 

 

攀枝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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