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人民政府网站 站群 今天是:

攀枝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攀枝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对市十届人大五次会议第79号建议答复的函

来源:攀枝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发布时间:2019-09-30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攀枝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对市十届人大五次会议第79号建议答复的函

 

XXX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城市绿化经费保障,提升管护水平的建议》(第79号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大宣传、推进绿化法制化的建议

市城管执法局高度重视园林绿化的宣传工作:一是201831,即我市首部地方性法规《攀枝花市城市绿化条例》正式实施之日,印发了《攀枝花市城市绿化条例》宣传工作方案,组织市园林处、各区县城管局通过在人流量大的广场、公园等牵挂横幅、印发宣传册及邀请新闻媒体报道等方式开展《攀枝花市城市绿化条例》宣传活动;二是多次组织召开《攀枝花市城市绿化条例》执法培训,从条例目标、创新、执法等方面进行解读学习,累计22个相关部门1000余人次参加了培训;三是按照《攀枝花市城市绿化条例》相关要求,印发了《建设项目附属绿化工程方案征询和竣工验收的通知及办理指南》,将绿化评审及其竣工验收分别纳入规划审查及综合验收的前置条件,切实提升了园林绿化建设品质,最大限度保护了园林绿化建设成果;四是协同市公安部门严肃办理了新华街树状月季被盗等数起偷花盗花、损绿毁绿案件,并通过报刊、电视、网络等平台对被盗情况和后续处罚情况进行了跟踪报道,对不法分子起到了震慑作用。

二、关于增加经费投入,提高城市绿化管养水平的建议

一是针对市园林绿化处新增炳仁线、渡金线道路绿化共计18万平方米的管护量,市财政于2018年增加了300多万元的管护经费;二是将公共绿地的规划、建设和管护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条款纳入了我市首部地方法规《攀枝花市城市绿化条例》,为城市公共绿地的后期管护提供了基本保障;三是国家出台《全国园林绿化养护概算定额》后,结合我市养护标准普遍低于国家标准的现状,市城管执法局积极与市财政局进行了沟通协商,市财政局表示将结合财政收入情况,全力支持绿化管护投入。下一步,市城管执法局将继续加大对园林绿化行业相关人员的技能培训,提升园林绿化行业队伍的整体素养,全力确保城市绿化管养水平。

三、关于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的建议

一是向各区县印发《攀枝花市开展城市立体绿化推广工作的实施方案》《攀枝花市立体绿化技术措施》《攀枝花市乡土观赏植物第一批推广目录》《攀枝花市垂直绿化推荐植物名录》等相关规范性文件,为区县实施绿化提供了技术支撑;二是日益重视园林绿化行业从业人员的素质提升,积极为区县园林绿化专业人员提供走出去的学习机会,同时,也努力联系国内有影响力的公司、业内专家、市内知名企业对我市园林绿化行业人员进行了施工图审查、设计方案审核要点、植物病虫害防治(含新农药、新器械的运用等)、植物养护知识等业务技能培训,每年组织培训4—5次左右,累计培训人数达1000人次。一定程度上提升了园林绿化专业人员的综合素质;三是严格绿化方案评审,紧密结合我市实际,坚持适地适树,注重乔灌花草结合和植物色彩搭配,强化对地域、历史、文化元素的挖掘,要求将海绵城市及节约型园林绿化建设理念融入方案设计中考虑,努力营造具有攀枝花特色的园林景观。下一步,市城管执法局将充分考虑山地城市特点,进一步强化立体绿化景观打造,结合全市正在推动的攀枝花公园提升改造、天星湖公园、恒大市政中央公园、水中央湿地公园等项目的方案设计和建设,积极邀请全国一流规划设计公司及施工队伍参与到我市公园绿地建设中来,全力塑造城市园林景观新标杆;同时,进一步加大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工作衔接,以棚户区改造为契机,按照“300米见绿500米见园的标准合理规划公园绿地,力争让更多的市民能享受到绿化福祉。

衷心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请继续支持和监督城市管理工作!

 

 

攀枝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197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