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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攀枝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对市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第69号建议答复的函

来源:攀枝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发布时间:2022-09-23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XX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力度的建议》(第69号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大环境保护宣传力度”的建议

  充分利用“线上+线下”的宣传手段,营造共建共享浓厚氛围。2022年1—6月,攀枝花市广播电视台、攀枝花日报、攀枝花发布等市级主流媒体专题报道我市生态环境保护亮点工作8次,在“6.5世界环境日”开展环境保护宣传,发放宣传单360份,制作的2部生活垃圾分类宣传视频在机场路LED上播放120余次。同时,各县(区)通过悬挂横幅、张贴标语等方式,开展环境保护宣传,减少随手丢弃垃圾、随处倾倒垃圾、随意焚烧垃圾等行为发生,村民主动参与环境保护的意识有所提高。

  二、关于“加大处理机制建设力度”的建议

  一是印发《关于做好2022年全市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的通知》,推广“政府+群众+企业”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模式,发动群众积极参与自治,市县乡三级生活垃圾治理模式已基本建立,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长效保洁和考评管理机制不断完善。二是继续推行户分类、村收集、镇转运、县(市)处理的收运处置模式,米易县、盐边县已实施城乡环卫一体化,设施设备、人员利用效率不断提高。三是督促各县(区)结合本地农村特点,逐步改造或停用露天垃圾池等敞开式收集设施,因地制宜选择县市、片区、镇村处理等模式,并根据区域交通条件和转运距离,推行相对集中治理模式,仁和区部分乡镇生活垃圾转运至西区中转站,由西区统一运至攀枝花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实现共建共享。

  三、关于“加大垃圾处理投入力度”的建议

  近年来,我市在坚持公共财政投入的基础上,建立部门支持、社会参与、农户上缴等多元投入机制,落实农村垃圾治理资金保障措施。2022年我市计划投入1500余万元继续实施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主要包括建设生活垃圾分类亭、购置生活垃圾分类箱、分类桶、生活垃圾转运车、小型保洁车等。同时,市城管执法局将加大与住房城乡建设厅对接,争取在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方面的资金支持。我市也将积极推进乡镇环保机构和队伍建设,加强基层环保力量,提升乡镇生态环境监管能力。因环境监测专业性强,目前乡镇是通过委托县级或者市级开展监测,如市级每年都会对日处理量20立方米以上的农村生活污水设施开展出水水质监测。

  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攀枝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22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