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城市管理局对市十届人大一次会议第51号建议答复的函
发布时间:2017-11-21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攀枝花市城市管理局
对市十届人大一次会议第51号建议答复的函
×××、×××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整治倚车售卖水果行为的建议》(第51号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关于水果车占道经营问题,一直是我市机动车停放治理重点难点。城市管理局会同公安交通、工商等部门以及各区政府研究治理对策,开展对倚车售卖、占道经营等行为整治活动。
一、治理情况
(一)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开展联合执法。公安交警、城管、工商、街办等部门组成联合整治小组,采取宣传劝离、现场纠正、当场处罚、设立物理隔离等措施对城市主干道,东区、西区、仁和区集贸市场周边道路,医院、学校、大型居民小区进出路口等地水果车违规占道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常态化治理。
(二)按照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和“保畅通、保干净、保安全”集中整治行动要求,公安交警部门对搭载水果机动车占道经营、乱停乱放比较突出的桃源街、西海岸菜市场通道、榕树街、二街坊温州商城、大河北路、大渡口家属区、南岭路、南山家属区等严重影响行人、车辆通行的地点进行重点治理,严查严处违法占道交通违法行为。今年共整治搭载水果机动车 3000 余台次,处罚违法占道、乱停乱放交通违法行为1200余起。
(三)疏堵结合,规范管理。为了有效解决倚车售卖水果、蔬菜等占道经营现象,积极开展疏堵结合工作,在便民市场治理工作中,共规范便民市场22个,规范疏导倚车售卖水果、蔬菜等车辆约80余辆,倚车售卖、占道经营现象有所好转。
二、关于“划定专门区域,引导进入指定区域销售”的建议
由于水果车机动性强、流动性大,经营时间长的特点,极易导致治理反弹,增加了管理难度。下一步,为了有效管控水果车的经营行为,一是市公安、城管、交通等相关部门按照《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攀枝花市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攀办函〔2017〕48 号)要求,持续开展在对机动车乱停乱放、倚车售卖占道经营行为治理。二是结合农贸市场建设和销售商业网点布局等工作,因地制宜增设停车点,引导水果车进入指定区域销售。三是按照代表提出的完善管理体制,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的建议,进一步理清职责,落实责任,开展综合执法,切实有效维护城市市容秩序,营造更安全、畅通的城市道路交通环境。
衷心感谢你们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请继续支持和监督城市管理工作!
攀枝花市城市管理局
2017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