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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攀枝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对市政协九届四次会议第109号提案答复的函

来源:攀枝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发布时间:2020-09-14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攀枝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对市政协九届四次会议第109号提案答复的函

 

XX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城市亮化工程的建议》(第109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成立城市亮化工程办公室,或由城管局对城市亮化工程进行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理的建议

根据《中共攀枝花市委办公室 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攀枝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攀委办〔201938)要求,市城管执法局负责全市城市道路、城市道路桥涵、隧洞、城市照明及其附属设施等市政基础设施的行业指导及监督管理工作。市城管执法局是我市城市亮化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城市亮化行业指导和监管工作。目前,市城管执法局正牵头编制《攀枝花市城市景观照明管理办法》,逐步完善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理的机制。

二、关于对主要交通干线亮化,制定高起点、高标准、高水平规划和设计的建议

编制中的《攀枝花市城市景观照明管理办法》明确要求在景观照明规划阶段应划定景观照明设置的核心区域、重要区域。核心区域如主要交通干线、城市重要节点的亮化工程应当与城市经济、社会、文化的发展相适应,满足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需要,塑造城市独特形象。

三、关于在规划设计当中要体现节约、环保原则的建议

编制中的《攀枝花市城市景观照明管理办法》明确要求景观照明应当符合国家和本市有关节约能源的规定,合理选择照明方式,采用高效节能的灯具和先进的灯控方式;有条件的,应当采用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禁止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不符合能耗标准的景观照明产品和设备。

四、关于在资金的来源上由政府为主,社会力量为辅原则的建议

我市城市亮化工程建设一直坚持政府为主,社会力量为辅的原则,其中核心区域、重要区域的亮化工程主要由各级政府出资建设、管理。同时,政府也在积极制定政策,考虑通过电费补贴等方式为企业减轻压力,提升社会力量参与城市亮化建设的积极性。

五、关于对亮化工程维护与使用要形成全民参与氛围的建议

    市城管执法局等部门将加强对亮化工作的宣传引导,积极营造全面参与城市亮化建设、管理的氛围。同时,市民若发现亮化建设、管理工作存在的相关问题,或有好的意见建议,也可通过12345市民热线等多种渠道向有关部门反馈,积极参与城市管理,共同营造安全、舒适、美观的城市亮化氛围。

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攀枝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207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