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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攀枝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对市政协九届四次会议第150号提案答复的函

来源:攀枝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发布时间:2020-09-14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攀枝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对市政协九届四次会议第150号提案答复的函

 

XX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路边停车场管理的建议》(第150号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 主管部门加强对路边停车场管理的建议

    目前我市停车场管理工作未明确行业主管部门,市城管执法局主要负责城市道路及道路附属设施、城管领域执法的行业管理工作。根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规定,市城管执法局管辖范围内城市主干道路内禁设临停泊位,市政人行道范围内禁止占道停车。在企事业单位、居民小区红线范围内设停车场、临停泊位的由业主负责管理。

二、关于新源路金泰·公园大地路段路面停车场占道设卡的问题

经核实,该道路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属单位市土地储备中心管理,该处停车场由商家设置,停车场位于小区红线范围内,停车场道闸违规设置在市政人行道范围内,且正对道路人行横道线,阻碍行人通行,存在较大安全隐患。前期,市土地储备中心多次联系东区相关管理部门及小区物业公司协商解决该问题,设置商家口头承诺拆除但至今未落实。20205月,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已将该条问题线索移交市城管执法局,市城管执法局已督促东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进行查处。

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攀枝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20年7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