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对市政协九届五次会议第150号提案答复的函
来源:攀枝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发布时间:2021-10-26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攀枝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对市政协九届五次会议第150号提案答复的函
XX委员、XXX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垃圾分类处理工作的建议》(第150号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市级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垃圾分类处理工作,应从人、财、物三方面加大投入,从前、中、末三端同时推动”的建议
一是制定了《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攀枝花市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置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攀办函〔2020〕29号),要求各县(区)政府、钒钛新城管委会、攀西科技城管委会要切实履行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置工作的主体责任,建立“党政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社会积极参与”工作机制。市级有关部门(单位)充分履行各自职责,协同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置工作,负责指导本行业落实生活垃圾分类制度。
二是在城市主次干道、公园、公共绿地投放7000余个(组)分类收集容器,建成90余个生活垃圾分类投放亭。目前,我市已建成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生活垃圾应急填埋厂、各县(区)均已建成生活垃圾中转设施、仁和区建成生活垃圾大件垃圾分拣中心、市园林服务中心建成园林垃圾处置中心;餐厨垃圾处置厂已投入试运行;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日处理生活垃圾约650吨,高峰时约700吨左右;有害垃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至攀枝花市危险废物处置中心(中节能清洁技术发展有限公司)无害化处置,生活垃圾终端处置体系基本完善。
二、关于“优化垃圾分类处理的管理机制和工作机制,调动全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参与到此项工作中来”的建议
一是以县(区)为单位,按照政府主导、企业运营模式,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置。积极探索特许经营、承包经营、租赁经营和购买服务等方式,通过公开招标引入专业化服务公司,探索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市场化机制。
二是制定《攀枝花市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置工作考核办法(试行)》,将生活垃圾收集容器配置、分类投放、分类储存、分类运输、分类处置和生活垃圾分类实效等工作全面纳入目标绩效考核,确保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落到实处。
三、关于“要学习外地的先进经验和做法,大胆创新工作的思路和方法,制定相关产业扶持优惠政策,吸引和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开展垃圾资源的回收再利用”的建议
目前,我市与深圳市建立“1对1”交流协作机制,3月30日,通过视频会议的方式开展线上交流,4月19日,深圳市赴我市考察交流。通过与深圳市的交流学习,发现我市在垃圾分类和处置末端存在优势,但在工作机构组织、资金投入保障以及宣传发动指导等方面还存在短板和不足。
近年来,我市通过公开招标采购的方式,采用BOT模式引入资金投资建成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和餐厨垃圾处置厂,并要求市级相关部门在两家处置厂产生的副产品达标的情况下,优先采购使用其产品。同时,督促各县(区)、“两城”,加快推进“两网融合”工作,因地制宜地采用政企合作等模式,引入优质回收利用企业,整体推进辖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下一步,将按照国家相关指导意见继续推进我市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置工作,力争到2025年,全市城市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置系统。县城、乡镇和农村地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取得成效,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显著提高。
感谢你们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攀枝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21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