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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攀枝花市城市管理局“十一五”工作总结及“十二五”工作规划

来源:攀城管〔2010〕161号     发布时间:2011-07-31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20055月,市城市管理局挂牌成立。“十一五”期间,局党组团结带领局系统全体职工,按照主次分明,整体联动,协调推进的原则,加大工作力度,从点到线,从线到面,全面构建了我市城市管理工作新格局。

 

“十一五”工作总结

 

“十一五”时期,是我市发展环境深刻变革的五年,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取得重大成就的五年,也是我市城市管理工作飞速发展的五年。五年来,市城管局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抢抓机遇,开拓进取,努力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城市管理水平,全面实现了市委、市政府交给的各项目标任务。

一、取得的工作成效

(一)阶段性工作成效。作为履行城市管理职责的市政府职能部门,市城管局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切实发挥主动性和创造性,圆满完成了各项阶段性工作任务,得到了市委、市政府的充分肯定。

1、“迎冬旅,创国优”工作。组织开展全民治脏、清洁城市,狠抓治乱、美化市容,完善绿化、体现特色,亮化城市、彰显魅力等活动,清洗、粉饰建筑物立面29万余平方米,栽植三角梅等特色植物2万余株,安装投光灯、水下灯、空中玫瑰、空中大炮共计158套,各类LED光带、数码管、网状灯、霓虹灯共计4万余米,使城市面貌焕然一新,城市形象明显提升。

2、“创卫”工作。认真履行市容市貌、城中村和城乡结合部、铁路沿线专项指挥部牵头部门职责,全面完成垃圾处理场增容扩能、有机生物处理站建设、拆违建绿、背街小巷改造、煤改气等创卫硬件建设任务。道路高压冲水率达22.2 %;路灯亮化率≥98%;建成区绿化覆盖率为38.02%,绿地率为35.09%,人均公共绿地面积为8.73平方米;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为89.56%;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为73%,为创卫成功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3、“创模”工作。大力推进创建省级环保模范城市工作,城市气化率、清扫保洁、污水处理厂达标运行及垃圾处理场整治等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市区城市燃气普及率达93.84%;加强对炳草岗污水处理厂、仁和污水处理厂的监管,严格实施标准化作业和规范化管理,确保污水达标排放;加强垃圾处理场周边环境综合整治,有效控制二次污染。

4、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认真落实全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牵头抓总工作任务,全面履行市城管局牵头的市城乡生活垃圾清运处理、城乡建(构)筑物立面及附着物治理、园林绿化和市政设施专项行动、特色花城塑造以及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联合执法等工作职责,确保了我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顺利开展和有序推进。共制定各类工作标准38个;清理城乡结合部等卫生死角1.2万余处、清理积存垃圾6.9万吨;组织群众性清洁大扫除36万余人/次;完成“拆墙透绿”38.9公里、改造重要地段园林景观4.9万平方米,园林设施完好率达96%以上;集中治理城乡街道350条,清理建筑立面53.2万平方米,拆除违章建筑190.7万平方米,危房改造2440处,完成城乡风貌塑造项目163个,新建社区小广场300余个,新增补植公共绿地63.6万平方米,栽种各类乔灌木、花卉82.7万株。通过努力,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2009年我市被评为全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先进市州二等奖,2010年被纳入全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五十百千示范工程”建设示范市实施范围。

(二)城管改革工作成效。根据我市历史现状和城市特点,以市容环卫体制改革为契机,勇于探索,大胆创新,努力推进城市管理体制改革,积极推进城市管理四大体系建设。

1、重心下移,健全城市管理网络体系。按照“重心下移、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裁判员和运动员分离”的原则,对我市沿袭已久的市容环卫管理等体制进行改革,基本形成了市、区、街办、社区共同参与的城市管理网络体系。

2、制定规则,建立城市管理标准化体系和考核评价体系。按照“科学规范、量化指标、体现共性”的原则,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市容环卫、园林绿化、市政管理、城管执法为主要内容的城市管理标准和考核办法,使城市管理有章可循,同时将城市管理纳入了市委、市政府对区县的综合目标考核,对市容环卫考核实行周报制,有力地促进了城市管理工作。

3、完善机制,建立城市管理保障体系。为推进城市管理工作扎实开展,建立城市管理长效机制,从机构配备、队伍建设、经费投入、制度建设等方面建立了城市管理保障体系。各区(县)都建立健全了城市管理机构,调整充实城市管理工作人员,将城市管理经费投入纳入了财政预算,先后出台了《攀枝花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规定》、《市容市貌和环境卫生检查考核办法》等规范性文件,解决了有机构管事、有人办事、有钱做事、有规办事的问题。

(三)城管业务工作成效。立足城市管理职能职责,严格按照城市管理相关工作标准和规范,搞好市政设施、市容环卫、园林绿化和公用事业管理,加强城市管理执法,不断夯实工作基础,创新手段,完善制度,打造“一流城市管理水平”,城市管理质量和水平不断提高。

1、市政设施功能逐步完善。切实抓好市政设施维修维护和日常保洁,确保道路平整、排水畅通、设施整洁,确保市政设施完好率达95%以上,促进市政设施更加安全、便民。完成互通路和清乌复线路灯安装工程,积极推进路灯管理现代化,投资250万元,完成路灯智能化监控系统建设,市级城市照明系统范围内的城市路灯全部实现了远程节能控制,确保亮灯率和路灯设施完好率均达98%以上

2、市容环卫稳步发展。加快环卫设施改造更新,大力推进背街小巷及居民小区环卫设施建设,垃圾桶、果皮箱、垃圾房等环卫设施更加完善。督促协调加快垃圾处理场等环卫基础设施的更新完善,全面落实清扫保洁制度,规范户外广告和商家展示活动,加强公共空间管理,搞好市容环卫检查考核,确保市容市貌规范有序,环境卫生整洁干净。新建、改建垃圾处理设施263处,新增垃圾中转设施332个,新增垃圾箱、果皮箱3979个;新增环卫专用车辆51台;新增保洁人员4432人;2009年全市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7.37%

3、园林绿化初具特色。完善园林绿化基础设施,强化绿地管理养护,加快绿地改造和植物补植,积极驯化繁殖乡土植物,推进园林绿化科研,搞好园林绿化升级达标工作,大力推进城市园林绿化特色化。建成和改(扩)建了一批城市公园、广场和小游园、小绿地,新建绿地275公顷,补植各类乔灌木95万余株,地被植物3.9万余,人均公园绿地面积8.64。“十一五”期间保持了省级园林城市称号。

4、公用事业安全高效。以抓好安全生产,搞好优质服务为出发点,以保障市民用水、用气安全,优化市民出行环境为宗旨,狠抓城市供水、燃气热力、公共客运交通等城市公用行业的管理。强化二次供水设施管理,确保水质综合合格率达100%;切实规范燃气市场经营秩序,新增煤气用户2.1万户,新建调压站14座、煤气管道5.5万米,改造煤气管道3.91万米。

5、城管执法成效明显。建立健全城管执法工作体系,完善城监派驻制度,深入开展城市“十乱”整治。先后强制规范或取缔了邮电大楼自发二手手机市场、凤凰广场夜间烧烤摊点及大梯道宠物市场,促进了市容环境秩序根本好转。积极创新城市管理执法模式,牵头组建了由公安、卫生、工商等11个市级部门参与的城市管理联合执法支队,通过市区联动,综合整治,进一步巩固城市管理成效。劝导坐商不归店2万余次,清理和规范流动商贩、越门占道经营2.3万处;拆除非法户外广告3693个,规范店招、店牌5220块,清除“牛皮癣”28.9万余处。

6、法治建设不断完善。围绕行业管理的重点,代市政府起草《攀枝花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攀枝花市城市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实施标准》和《攀枝花市市政工程设施管理办法(修改)》等规范性文件,促进城市管理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7、数字化城管稳步推进。数字化城管系统前端硬件设施配备到位,基本实现市容市貌实时监控。大力推进12319城管服务热线投诉受理及联动处置,积极畅通市民参与城市管理渠道,共受理市民咨询、投诉30000余件,办结29600余件,办结率98.67%,市民满意率达98%200811月,省建设厅在我市召开全省12319服务热线工作座谈会,正式将我市12319城管服务热线作为样板向全省推广。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城市管理取得长效发展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我市的城市管理工作与市委、市政府的要求相比、与人民群众的期望相比,还有较大差距。一是城市基础设施投资欠账多,设施陈旧,功能落后;二是“三级管理、四级网络”作用还未有效发挥,街道一级城市管理职责、职能尚需加强;三是市容环境秩序热点难点问题还没有根本解决,“五乱”现象时有反弹。这些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改进。

2010年工作总结

 

2010年,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市政协的监督指导下,以创先争优活动为契机,以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为载体,全面推进城市管理业务工作的同时,加强自身建设和党建工作,强化城市管理工作保障。通过努力,全面完成了年度目标任务。

一、牵头抓总,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扎实推进

根据市委、市政府的安排部署,市城管局牵头负责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全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总体协调工作,并具体负责市城乡生活垃圾清运处理、城乡建(构)筑物立面及附着物治理、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联合执法以及花城打造等工作。

(一)机构健全,组织有力

成立了局系统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一把手负总责,其他局领导分片包抓区县,经办处室牵头协调,其他处室和单位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局属单位均建立了相应的工作机构,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局党组将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作为业务工作的重中之重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同时,以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机关活动为契机,广泛发动干部职工积极参与城乡环境综合治理。

(二)统筹指挥,协调推进

根据“统一领导、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属地管理”的原则,认真履行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指挥部办公室工作职责。一是加强上传下达、综合协调以及日常事务处理,确保治理工作有序运转。二是牵头制定完善《五十百千环境优美示范工程工作实施方案》,分解细化工作任务,进一步明确责任主体和工作标准。三是及时了解、掌握、分析工作进展情况,对重点和难点问题进行调研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切实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四是加强检查指导,组织培训学习,解读工作标准,督促落实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任务和要求。共制发文件18份,出动检查指导80余次,发现并处理问题170余处;协调指导各区县和专项指挥部先后开展集中治理“五乱”、城乡风貌塑造、“阳光花城”打造以及“除陋习、树新风”等专项活动,精心组织“七进”活动和文明劝导活动,确保了我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有序推进。

(三)突出重点,彰显成效

一是环卫基础设施日益完善。督促协调各级责任主体,完成了全市39个乡镇环卫设施“五个一”建设工程,采用专群结合的方式,发动全民治脏,加强市区联动,全面落实清扫保洁制度,有效消除城乡“垃圾乱扔”的现象。落实保洁人员4432人,组织群众性清洁大扫除36万余人/次,清理卫生死角垃圾4.2万吨,新建、改建污水处理厂3个,新建、改建垃圾填埋场17座,新建、改建垃圾处理设施263处,新增垃圾箱、果皮箱3979个,新增环卫专用车辆51台,清理公路、铁路沿线垃圾1787.71吨,打捞水上漂浮物、清理河道淤泥361.12吨。同时加强市政设施专项治理工作,促进城乡基础设施更加配套完善。

二是风貌塑造效果明显。按照“三打破、三提高”及“四注重、四提升”的要求,督促指导各县(区)严格按照时间进度要求,切实开展好城乡风貌塑造相关工作,全市城乡建筑立面明显改观,市容村貌焕然一新。集中治理城乡街道350条,清理建筑立面53.2万平方米,粉刷临街建(构)筑物立面、墙体2.95万平方米;拆迁裙房卡口234处,违章搭建建(构)筑物2326970平方米,危房改造2440处,完成城乡风貌塑造项目163个。

三是花城景观初显特色。在城乡环境风貌塑造的基础上,实施了“花城打造”专项工程。围绕“阳光花城”的城市定位,整改重要地段园林景观4.9万平方米,完成“拆墙透绿”38.9公里,拆违建绿118万平方米,“屋顶透绿”和“见缝插绿”4.2万平方米,新增补植公共绿地63.6万平方米,新植各种规格的三角梅2600余株,月季、天竺葵等4874株,摆放、栽植各种草花7.3万盆,栽种各类乔灌木、花卉82.7万株,初步形成了整个城市四季有花、处处见花,花团锦簇的特色绿化景观效果。

四是部门联动措施得力。按照“部门临时抽调、人员相对稳定、集中统一行动”的原则,从城管、公安、环保、规建、交通等部门抽调精干力量组成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联合执法队伍,集中对“五乱”现象进行整治。目前,市区两级已联动开展了6次执法行动,共出动人员2365人次,取缔乱摆摊设点5526处,清理规范店招和户外广告2842块,拆除横幅256 幅,查处违规停放车辆784辆。各级各部门共组织督导(暗访)队伍108支,开展督导(暗访)活动289次,劝导坐商不归店1500余次,清理和规范流动商贩、越门占道经营2.3万处;拆迁非法户外广告3693个,规范店招、店牌2994块,清除“牛皮癣”8.9万处;查处抛洒建筑垃圾车辆359辆,治理车辆运输超限、超载1217台次;查处违规停放车辆行为2万起,处理交通违法行为8万人次。

二、履职尽责,城市管理水平全面提高

立足城市管理职能职责,严格按照城市管理相关工作标准和规范,全面推进市政设施、市容环卫、园林绿化、公用事业、城监执法等城市管理业务工作,不断夯实工作基础,并创新手段,完善制度,城市管理质量和水平不断提高。

(一)配套完善市政设施

搞好城市道路及路灯等附属设施管护,加强城市防洪工作,确保“路平、灯亮、排水畅”,促进市政设施更加完善、安全、便民。实施了密地桥南广场地质灾害治理项目、地龙井加油站边坡治理、仁和路歇桥边坡治理、木棉路路口边坡治理、仁和公园边坡治理等生态环境工程,完成西区乌龟井至清乌复线连接线路路灯安装工程;修复人行道约12684平方米、护栏约491、道路隔离栏约8803修复、改造道路3289平方米检修路灯4844盏,恢复线路7226米,处理故障246次;安装雨、污水管道971米,更换雨、污水井盖280套,调整路沿石3881米新建、改造主截洪沟1590,清理维护主截洪沟14153,排水沟53879,新建挡墙、护坡1064立方米,新建沉沙池5清洗、维护隔离栏52856米;清理雨、污水井9935座次,明暗沟44924米,疏通雨、污水管道9727米共进行防洪抢险54次,出动人员993/次。全年无一起防洪事故发生,全市市政设施完好率、城市道路路灯亮化率达98%以上。

(二)持续整洁市容环卫

督促协调加快垃圾处理场等环卫基础设施的更新完善,全面落实清扫保洁制度,规范户外广告和商家展示活动,加强公共空间管理,搞好城市管理检查考核,确保市容市貌规范有序,环境卫生整洁干净。完成米易县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厂基础设施建设;新建、改建垃圾填埋场17座,垃圾收集处理设施263处,增设垃圾箱、果皮箱3979个,添置环卫作业车辆51辆;全年清运生活垃圾29.18万吨,无害化处理25.84万吨,无害化处理率达88.55%;制作大型户外公益广告58幅,发布城市管理检查考核周报54期,月报12期,季报4期,下发整改通知书23期。

(三)打造特色园林绿化

完善园林绿化基础设施,推进园林绿化科研,驯化繁殖乡土植物,强化日常管护,搞好园林绿化升级达标工作,各项生产任务圆满完成,园林绿化本土特色日益突显。圆满完成了重大节日、省民运会摆花和欢乐阳光节花展任务;新增、改造绿化景观5.6万平方米,栽种攀枝花、蓝花楹、大花紫薇等乔木6710株,三角花、月季等花灌木15.6万株,半枝莲、玉带草等地被植物19.8万株;种植驯化成功的特色植物月见草、金苞花、薰衣草、大花紫薇等1.6万株,丰富我市绿化植物品种,提高我市绿化档次。

(四)稳步提升公用事业

加强供水、供气等城市公用行业管理,搞好城市供气基础设施建设,强化安全生产和优质服务,确保安全、平稳供应。共进行事故维修6338次,换表2107只,处理煤气管道泄漏事故702次,户内设施维修和灰堵等各类故障3529次。煤气故障维修及时率和事故抢险一次处结率达100%,煤气灶、炉具、热水器维修一次合格率达100%,用户满意率达95%以上。

(五)不断提高执法水平

建立健全城管执法体系,积极推行城市管理联合执法,按照疏堵结合的原则强化城市管理执法,执法实效性不断增强。开展大型宣传活动8次,累计发放宣传资料万余份;清理主城区范围内各种小广告约8500条,拆除户外违章广告牌、店招1.1平方米拆除大型喷绘广告1370平方米纠正流动商贩占道经营5580余起,坐商不归店行为1030余起,机动车占压人行道906起,“四乱”行为1300余起

(六)逐渐完善法治建设

先后制定出台《攀枝花市城市管理局工作规则》、《攀枝花市城市管理局会议制度》和《攀枝花市机关党委会议制度》等规章制度,明确了城市管理事项的议事程序和决策程序。建立了重大决策集体决定制度,建立了法律顾问制度和专家咨询制度,做到重大决策事项和把握不准的专业性事项向顾问和专家咨询。全年受理的行政审批许可事项按时办结率达100%,群众满意率达100%

(七)稳步推进数字化城管

数字化城管系统前端硬件设施配备基本到位,基本实现市容市貌实时监控,积极畅通市民参与城市管理渠道,大力推进12319城管服务热线投诉受理及联动处置。全年共受理市民咨询、投诉1888余件,办结1880余件,办结率99.5%,市民满意率达100%

三、务实创新,党群工作成效明显

围绕城市管理各项业务工作,按照“举旗帜、抓班子、带队伍、促发展”的思路,以创先争优活动为契机,以创建学习型机关(党组织)、“挂、包、帮”为抓手,创新工作方式,依托有效载体,强化党的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为实现各项工作目标提供强有力的思想保证和组织保证。

(一)加强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

进一步强化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党建工作责任制,坚持“三会一课”,认真开展党务干部集中学习培训,促进了机关党建工作制度化、规范化。认真开展创建学习型机关(党组织)、“挂、包、帮”活动,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省委九届七次全会以及市委八届八次全会精神等,在全局范围内形成了浓厚的学习和创先争优氛围,较好地发挥了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共发展党员8名,按期转正预备党员6名。

(二)强化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

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抓好领导班子自身建设,做到了一把手以身作则,其他班子成员密切协调、集思广益,领导集体的核心作用有效发挥。局党组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的规定,严格执行民主推荐、组织考察、酝酿讨论、上报审批等程序,完成了局机关一名科级领导干部参加全省副县级领导干部公开选拔考察及局办公室主任、市城监支队一名队长、一名副支队长选拔任职工作,完成了局机关8名同志和市城监支队13名同志符合享受上一级工资医疗待遇的工资审核报批工作,以及五名转业军人在局系统安置工作,充实了干部职工队伍,激发了局系统干部队伍的活力,实现了“交流一个人,带活一班人”的目的。

(三)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一是根据市委的有关部署,局党组在局系统领导干部中开展了全面加强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干部作风建设的作风整顿活动。整顿了一些领导干部身上存在的工作不实、作风不正、执行力不强等问题。二是采取集中学习和观看警示教育片等形式强化廉政教育,增强了党性观念、廉洁意识,进一步筑牢反腐防线。三是继续落实“一把手”负总责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认真搞好专项清理,加强监督。

(四)发挥群团组织作用

充分发挥群团组织桥梁纽带作用,加强对“两纲”指标的监测评估工作;开展“安康杯”劳动竞赛和“强素质、练内功、夯基础”职工职业技能大比武;深化“送温暖”工程,开展了一系列走访慰问活动,共慰问困难职工、生产一线职工、对口帮扶村困难党员等500余人,发慰问金12余万元。

四、规范管理,自身建设不断加强

以建立学习型机关、服务型机关、创新型机关为目标,加强内部规范管理,认真落实岗位责任制,形成了纪律严明、团结向上、管理规范、运转高效的机关工作氛围。一是强化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的规定,搞好领导班子和中层干部两个层面的干部队伍建设工作,选派一名县级领导干部赴清华大学参加研修班学习,两名科级领导干部赴四川大学参加培训,局系统8名人事劳资干部参加城镇医疗保险业务培训,局机关18名公务员参加《保密法》培训,一名组工干部参加井冈山学习培训等工作。二是加强内部规范管理。建立完善业务学习、考勤值班、财经管理等方面的规章制度,不断推进管理创新、制度创新,营造了纪律严明、团结向上、管理规范、运转高效的机关工作氛围。三是提高行政效能。继续按照“两集中、两到位”的要求,加大政务公开力度,推进政务服务窗口建设,有效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受理各项行政审批事项209,办结209件,办理办结率为100%,群众满意率为100%。四是搞好安全维稳工作。加强安全生产制度建设和日常监督检查,开展“安全生产月”、“百安活动”、“城市基础设施安全隐患排查”等安全生产专项行动,局系统未发生安全责任事故。五是加强精神文明建设。以窗口单位和执法部门为重点,以文明单位、文明行业创建为载体,深入进行理想信念、党情国情和形势政策教育,大力弘扬民族精神、时代精神和攀枝花精神。六是扎实推进局系统安全保密、爱国卫生、计划生育、初级保健等工作,全面完成了相关的年度目标任务。

过去的一年,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我市城市管理还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一是长效机制还未完全建立,市级部门之间、市和区县之间责任主体不完全明确,责任体系不健全;权责不对等,考核评价结果使用不够;机构不健全,人员落实不够,经费保障不足。二是管理水平还不高,日常管理主要依靠人力,城市管理手段单一。三是执法难问题突出,各区执法机构不健全,执法力量没有得到有效整合,城管执法法律依据不足,影响了执法的权威性和实效性。 

 

“十二五”工作规划

 

“十二五”是我市经济社会和城市化发展的关键时期。我市将以实现又好又快发展为主题,以富民强市和构建“和谐、活力、魅力攀枝花”为目标,加快发展、和谐发展,推动经济更加繁荣、生活更加富裕、环境更加优美。根据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制定我局“十二五”工作规划,明确今后一段时间城市管理工作目标,理清发展思路和工作重点,更好地指导全市城市管理工作。

一、指导思想及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建设“亲民城管、和谐城管、法制城管”为目标,以深化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为载体,秉承“以人为本、堵疏结合、文明执法”的工作理念,积极探索城市管理新机制、新办法,构建严格管理、科学管理、高效管理的城市管理新格局,不断美化城市环境、改善人居质量、提升城市形象,为攀枝花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又好又快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原则。把解决群众关注的实际问题作为城市管理工作的出发点,高效能管理城市,为群众创造更加方便、舒适、优美、安全的城市环境,不断提高群众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

2、坚持依法管理原则。全面落实《行政许可法》及各项法律法规,坚持依法管理城市,依法履行职责,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规范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

3、坚持科学发展原则。深入践行科学发展观,坚持科学管理城市,妥善处理局部和整体、眼前和长远的关系,推广科技应用,保持生态环境,降低资源消耗,构建和谐社会,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

4、坚持改革创新原则。改革城市管理体制、机制、创新城市管理模式,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基础性作用,以体制创新推进机制创新和管理方式、手段的创新,降低城市管理成本,提高城市管理效率。

二、目标任务

(一)深化以管理重心下移为特征的属地管理机制

1、强化基础建设。按照“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网络”的要求,进一步明确街道、社区城市管理工作职责,做到责权利相统一,发挥社区在城市管理中的教育引导作用;健全完善社区综合执法机制,加强条快衔接,强化职能部门对社区管理的支撑作用,形成“条块结合、以块为主、下放事权、落实责任”的城市管理重心下移格局。

2、加快推进数字化城管建设工程。进一步整合资源,健全信息采集网络,优化部门协同机制,对城市道路、环境卫生、市容监察、园林绿化、城市路灯进行全面有效及时的监督和管理,形成迅速快捷发现问题、及时有效解决问题和监督考核评价的良好机制,推动城市管理向信息化、标准化、动态化、精细化方向发展。

3、探索市场化经营模式。按照市场化的要求,逐步开放市政公用事业投融资市场、经营市场,建立市场准入制,鼓励民间资本进入市政公用事业,公开拍卖市政公用设施冠名权、广告权;进一步探索和建立以项目化、市场化经营为主要形式的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事业发展的新机制,优化资源配置,盘活城管存量资产,增值城市空间,将城管经营权属资源化,切实增强城市管理自身造血功能。

(二)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城市功能

1、城区道路建设。着手对超期服役道路进行改造或大修,对一般道路车行道人行道进行专项整治。重点对金沙江大道进行改造,对炳草岗大街、攀枝花大道东段、南段部分路面进行大修。

2、公用设施建设。安装河门口电厂至格里坪、06桥至清香坪、渡口桥北至密地桥北路灯,改造炳草岗大街(含密地桥南至人大转盘)路灯;完善良友排洪沟、渡口桥南排洪沟、攀枝花日报社排洪沟、仁和沙沟车站处排洪沟、仁和三医院路口至污水处理厂排污管道和格萨拉大道排水设施;在炳二区密地桥附近选址新建一座5 m3的煤气储配站。

3、绿化设施建设。围绕“花是一座城,城是一朵花”的理念,强力推进花城景观打造,使“阳光花城”得到进一步彰显。结合城区道路建设和拆迁改造,加强道路两侧和节点绿化,科学合理地改造老化公共绿地,建设精品、特色绿地,提高绿化水平,逐渐改造主次干道的行道树,更换优良树种,完善景观功能,形成良好的生态环境。完成仁和总发苗圃基地建设,在建成区范围内建设1-2个公园,启动攀枝花公园景石山片区开发建设和攀枝花公园生态植被恢复建设工作。所有绿化实施建设均将体现“花景”特色。

(三)提高市容环卫管理标准,提升城市形象

1、城市市容管理

加强市容秩序管理。加强摊点管理,选择合适地点建设一批摊点疏导区,实行定点定位管理,确保摊点(市场)布局合理、设置规范、经营有序。加强“门前五包”管理,全面落实市容环卫责任区制度,严禁城区主次干道出门经营、骑门跨店现象,确保沿街两侧店面门前整洁卫生、车辆停放整齐;定期组织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加大城市管理顽症的治理力度,基本解决城区乱摆乱设、乱拉乱挂、乱堆乱放、乱扔乱倒等违法违章行为。

提高户外广告设置水平。按照“美化城市、保证安全”的原则,建立健全户外广告管理制度,依法推进户外广告综合整治工作,规范户外广告设置,提高户外广告设置质量,努力实现户外广告设置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

加强市政公用设施的安全维护工作。严格城市占道、挖掘施工等各项许可,控制城市道路反复开挖现象。依法加大对各种违规占道、挖掘、施工和破坏各种市政公用设施行为的查处力度,确保设施功能完好和运行安全。

2、环境卫生管理

提高城区保洁水平。推行“夜间作业,白天保洁”道路保洁模式,配齐配足人员和机械,实现城区道路机械化清扫率达到30%以上,中小道路巡回保洁率达到100%;垃圾日产日清,垃圾容器完好无损、外观整洁,基本消除暴露垃圾和卫生死角。加强城区公厕日常管护,落实管护人员、制定管护标准、强化服务措施,确保城区公厕全部达到“灯亮、粪清、水通、地洁”的要求。

加强环卫基础设施建设。“十二五”期间,以深入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为契机,本着“统筹规划,先易后难,突出重点,分步实施”的原则,加快城市市容环卫基础设施建设,力争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率达到20%,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95%(1)积极争取资金,加大环卫专用车辆购置和更新力度。建立健全生活垃圾运输体系,计划购置压缩式垃圾运输车20辆,密闭运输车20辆,垃圾桶(箱)4000个。⑵规划建设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处理厂,使城市生活垃圾变废为宝,逐渐实现垃圾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⑶实施二滩垃圾处理中心和二坪子垃圾处理中心三期工程建设;修建市生活垃圾处理中心和仁和区生活垃圾中转站。⑷修建平地镇、同德镇、普威镇、红格镇、箐河乡和红果乡等6个乡镇生活垃圾填埋场。

推进环卫作业市场化。要在目前城区道路市场化运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培育城市保洁市场主体,制定相关优惠政策,引导社会资金进入保洁市场。采取“公司化经营、市场化运作”的管理模式,统一向社会公开招标,择优选择清扫保洁队伍,扎实提高环卫基础作业市场化养护水平。加强环卫作业服务市场管理,制定环卫作业服务企业准入管理规定,严格资质审查,规范环卫作业服务行为。“十二五”期间,城区道路清扫保洁、公厕日常管护、垃圾收集运输等环卫项目逐渐推向市场,实现市场经营、运作竞争。

3、城乡统筹管理

生活垃圾实现城乡统筹处理。按照“户集、村收、镇运、县处理”的城乡生活垃圾处理原则,全面建立农村环境卫生责任区制度和政府监管机制;各乡镇建立健全环卫作业和生活垃圾处理运作队伍,配足清扫保洁、生活垃圾分拣运输人员。建成环境卫生达标乡镇100%,达标村80%

(四)建立健全城市管理规范制度,促进长效管理

1、健全城市管理标准化体系。破解制约城市管理发展的法律、法规体系不够健全的瓶颈,紧密结合我市城市化进程深入和经济社会发展实际,针对城管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按照制发权限和程序,全力构建地方性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的标准化和规范化体系,力争出台一批行政措施和规范性文件,为进一步推进城市管理工作不断走上法治化、规范化、制度化提供政策和制度保障。

2、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按照依法行政的要求,进一步梳理执法依据,分解执法职权,确定执法责任,明确执法程序和执法标准,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度、构建“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  

 

2011年工作要点

 

2011年,市城市管理局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牢固树立“亲民城管、和谐城管、法制城管”的理念,紧紧围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中心工作,按照“强化一个保障,深化两项服务,健全四大体系,推进四化工程”的思路,以人民群众满意为标准,扎实推进城市管理各项工作,争创全省一流城市管理水平。

一、以组织保障为核心,继续深化城乡环境综合治理

(一)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按照“举旗帜、抓班子、带队伍、促发展”的要求,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和广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提高全员素质,切实为城市管理工作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切实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工作。二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制,进一步深化领导干部作风整顿活动,建立起教育、制度和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三是按照省、市委的安排,认真抓好领导班子“四好”创建、学习型机关(党组织)和创先争优活动,切实增强各级领导班子的执政能力。四是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抓好领导班子建设,强化干部队伍管理,切实落实干部“四权”,提高干部队伍整体素质,激发干部队伍活力。

(二)深化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围绕“五十百千示范工程进入全省前五名”的工作目标,按照《攀枝花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五十百千环境优美示范工程工作实施方案》,切实履行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牵头抓总职责,发挥治理办应有作用。一是加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指挥部上传下达、综合协调以及日常事务处理,确保工作高效有序运转。二是根据省委、省政府的工作要求,及时了解掌握工作动态,适时调整工作方案,不断完善工作标准,切实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三是加强检查指导,督促协调各级责任主体搞好“五乱”治理、风貌塑造、“花城”打造以及长效机制建设等相关工作;对重点和难点问题进行研究,提出解决处理意见和建议,为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指挥部决策提供参考。

二、以机制建设为重点,不断完善城管长效机制建设

坚持管理与服务并重,进一步深化“亲民城管、和谐城管、法制城管”的理念,着力机制建设,适应城市管理新要求,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

(一)深化理念。一是深化“亲民城管”理念。始终围绕“关注民生、服务民众”的城市管理目标,采取有效形式,加强与城市管理服务对象的沟通,积极发挥12319城管服务热线作用,着力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增进群众对城市管理的理解。二是深化“和谐城管”理念。切实转变城市管理工作方式和服务方式,重点改进城管执法方法,杜绝粗暴执法,既要强调管理效果,又要注重人性服务,努力营造和谐高效的工作环境和规范有序的管理环境,充分体现以人为本的城市管理目标。三是深化“法制城管”理念。大力推进城市管理法治建设,加强城市管理规范性文件制定,搞好城市管理法制培训,提高队伍的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坚持依法办事、文明执法。加大城市管理法规宣传力度,增进市民对城市管理相关法规的了解,营造良好的执法环境。

(二)健全体系。一是以机构改革为契机,明确城市管理部门工作职责,确保各级责任主体切实履行城市管理职责,健全以市为中心、以区(县)为重点,街道(乡镇)为基础、社区(村组)共同参与的城市管理新格局。进一步整合职能,明确职责,有计划推进供排水行业管理职能移交和商业街、大梯道等事权移交,实现作业管理属地化、市场化,督促指导街道(乡镇)、社区(村组)建立健全环境卫生管理责任体系。二是抓紧制定完善《攀枝花市市政工程管理标准》和《攀枝花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标准》等规范性文件,进一步细化有关城市管理作业及管护标准,继续完善市容环卫、市政设施、园林绿化及城监执法等管理标准,切实建立覆盖我市现有城市管理范围的城市管理标准化体系。三是结合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需要,继续完善城市管理经常检查和考核评价相结合的监督机制和“日检查、周通报、季评比、年考核”的城市管理检查考核机制。进一步完善城市管理检查考核办法,扩大考核范围,加强市级部门履行城市管理职责目标考核,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充分发挥市民和媒体的监督作用。四是督促协调区县、园区及三大企业全面落实城管工作机构及专兼职人员,积极探索建立城市管理多元化经费投入机制,全面推进城市公共资源市场化模式,加大城市管理经费投入。以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联合执法为契机,建立健全以城管为主体,相关部门参与、市区联动的城管执法机制。

三、以民生工程为抓手,全力推进“四化”工程建设

按照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着眼于提升城市品位,改善乡村面貌,大力实施以净化、绿化、美化、亮化等为主要内容的环境综合治理,不断完善市政设施、环卫设施、供气设施,搞好“服务市民”和“服务基层”,实现城市管理优质、高效、便民。

(一)强化民生工程建设。一是更新部分老化的市政设施养护设备,强化市政设施维修维护;继续推进“五十百千示范工程”为主要内容的环境综合整治,确保市政设施功能完善、安全便民,力争将金沙江大道路面该为沥青砼路面并增加人行道。二是加快推进煤气储运设施设备安全检修及更新改造,确保安全供气。计划城市气化率不低于90%,城市用水普及率不低于90%,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71%。三是认真履行市城管委办公室的职责,积极帮助和指导区(县)城市管理工作,充分发挥行业主管部门作用,尽力为基层创造良好的工作条件。

(二)实施“四化”工程。

1、净化工程。按照“户集、村收、镇运、县处理”的要求,结合规范标准完善城乡环卫设施,确定专门的收运人员,建立合理的处理渠道,切实解决“垃圾乱扔”的问题。一是督导区县和乡镇因地制宜地搞好路面硬化、小区道路、背街小巷维护维修,消除道路黄土裸露和有污泥积水现象。二是加强环卫基础设施建设,重点治理城镇街道、城乡结合部、集贸市场、城中村和城乡结合部等区域卫生死角。三是进一步加强环卫科研工作,按照无害化、资源化、减量化的要求,建立科学合理的城乡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和处置体系,提高环卫作业效率。四是督促各级责任主体落实清扫保洁制度,确保必要的机构人员、设施设备和经费投入,确保主干道清扫保洁时间不低于12小时,次干道清扫保洁时间不低于8小时,垃圾日产日清。

2、绿化工程。提倡节约型绿化的理念,根据生态自然、经济实用、打造亮点、突出特色的要求,加强“花城景观”打造,体现攀枝花以“花”命名城市的个性特色。力争建成区绿化覆盖率不低于40%,绿地率不低于36.8%,人均公园绿地面积不低于8.5。一是抓好城市道路绿化以及园林绿化附属设施治理,在城市道路边坡、挡墙、屋顶等进行立体绿化,加大特色花卉、乡土植物的引种及驯化力度,采取拆违建绿和拆墙透绿的方式,切实增加绿化覆盖面积。二是全面推进苗圃基地及苗木培育基地建设。三是做好“花城景观”打造三期方案,对攀枝花大道东段、清乌复线、隆庆路、苏铁中路部分线段进行绿化改造,充分利用攀枝花、蓝花楹、三角花等我市特色花卉植物,丰富现有道路绿化景观层次、营造立体绿化景观,打造出主题鲜明、独具特色、景观优美的城市亮点。四是督促抓好国道、省道、县道道路绿地及周边视野区和示范点所辖范围,道路交汇处等重要节点和部位的绿化工作,力争完成机场路、苏铁中路、炳草岗大街的绿化景观改造工程,合理布局公园、广场、商业场所、工业园区及周边绿地,体现园林绿化本土特色。五是继续搞好园林绿化细胞工程建设,积极推进全社会参与绿化、全民打造“花城”行动,开展园林式居住小区、村落评选等有关工作;开展古树名木现状调查,进一步加强城市古树名木管理保护。

3、美化工程。一是按照“统一设置,规范有序”的要求,加强城市公共空间管理,规范引导城市建筑立面装饰、户外广告、牌匾、商店招牌及内部陈设,加强对“牛皮癣”顽症的治理,切实解决“广告乱贴”的问题。二是按照“疏堵结合,标本兼治”的要求,合理设置市场,引导摊贩入市经营,加强管理服务,切实解决“摊位乱摆”的问题。三是以整治城市“十乱”为重点,开展城市主干道两侧城市建筑及挡墙立面清洗美化,规范公共空间管理,确保“地面整洁、立面美观、空间和谐、规范有序”。

4、亮化工程。一是有计划地推进主干道亮化及小街小巷路灯安装,加大对公园、广场、游园及部分城区绿地夜间照明及光彩设施投入。二是积极协调主次干道两侧临街建筑及部分高层建筑业主单位进行单体亮化,丰富城市亮化层次。三是加强城市路灯监控智能化系统管理,继续确保城市道路路灯亮灯率达98%以上。

  

 

                                                 二○一○年十二月十四日

 

审核: 吴红怡   责任编辑: 彭玉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