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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关于举行《攀枝花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修正草案)》代拟稿立法听证会的公告

来源:攀枝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发布时间:2026-01-09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市城管执法局已完成《攀枝花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修正草案)》代拟稿,按照相关规定,决定举行立法听证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时间、地点

  2026年2月11日上午9:00在市城管执法局一楼会议室。

  二、听证事项

  《攀枝花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修正草案)》代拟稿中部分条款的调整、行政处罚增设的合理性、可行性。

  三、听证陈述人、听证旁听人名额、条件、产生方式

  本次听证会确定听证陈述人6人,凡与听证事项有利害关系、对听证事项有明确意见和建议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均可报名(代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报名的附上单位推荐或者同意的证明材料)。市城管执法局将依据代表不同观点的各方都有适当名额的原则和报名先后顺序,在申请报名的人员中遴选产生听证陈述人。报名人员不足时,由市城管执法局邀请产生。

  本次听证会设立旁听席,欢迎各界人士、有关单位代表报名参加旁听。市城管执法局将依据报名先后顺序确定听证旁听人。

  听证陈述人和听证旁听人经确定后将另行通知。

  四、听证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申请作为听证陈述人、听证旁听人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在2026年2月9日18: 00前,将填写的“听证会陈述人报名表”或者“听证会旁听人报名表”传真、邮寄或者直接送达市城管执法局(东区临江路52号),也可以发送至邮箱986363639@qq.com。

  联系人:宁懋均(0812-3362733、18681232437)

  五、听证其他要求

  听证陈述人、听证旁听人应当携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参加听证会。听证陈述人参加听证会的,应当准备书面发言材料。

  《攀枝花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修正草案)》代拟稿文本及听证会陈述人报名表、听证会旁听人报名表请在攀枝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门户网站(http://cgj.panzhihua.gov.cn/)公告通知专栏中下载。

  附件:1.攀枝花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修正草案)》代拟稿

  2.听证会陈述人报名表  

  3.听证会旁听人报名表  

  攀枝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26年1月9日

审核: 张肖   责任编辑: 王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