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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对市人大十届八次会议第46号建议答复的函

来源:攀枝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发布时间:2021-10-26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攀枝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对市人大十届八次会议第46号建议答复的函

 

XXX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打通攀枝花公园最后一公里公共交通的建议》(第46号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将攀枝花公园最后一公里纳入公共交通环线”的建议

攀枝花公园作为全市的综合性公园,已成为周边居民日常健身、游玩的好去处。为给市民营造一个轻松休闲的游玩环境,按照公园管理相关规定,市园林绿化服务中心依规禁止了私家车出入公园,加之因不符合国家规定又停运了之前营运的园内电瓶车,导致公园内无交通工具,老年人出行难问题较为突出。为更好服务广大游客,强化公园服务功能,市城管执法局与市交通运输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文广旅局、市财政局多次会商,商定分两步走解决攀枝花公园最后一公里公共交通问题的工作思路,即由市交通运输局先行开通从攀枝花公园大门到老年大学的公交小巴解决老年人群公共交通入园难题,市城管执法局同步推进攀枝花公园后续项目建设相关准备工作,待园内公交+商业设施+动物园打包项目招商引资成功并实施完成,即可用完善的园内交通体系切实解决老年游客在内的广大普通游客的交通入园问题。近日,市城管执法局针对市交通运输局制定的《攀枝花公园专线运营方案》组织了专题研讨会,原则同意该方案,待再次修改完善后按会议要求推进后续工作。

二、关于“尽快恢复开通电瓶车等方式解决市民上山难问题”的建议

201827日,因攀枝花公园道路坡度不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17年6月1日实施的《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N0001—2017中“观光车最大行驶坡度不得大于10%(坡长小于20m的短坡除外)”的规定,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依规取缔了攀枝花公园之前运营的观光车。针对您提的建议,市城管执法局再次征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意见,市市场监管局认为攀枝花公园已经原攀枝花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所(现攀西钒钛检验检测院)检验,不满足园内观光车开通条件,且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故不能开通观光车。

三、关于“尽快恢复缆车运营”的建议

现索道已排除故障正常运行。由于索道属特种设备,为保障其安全运行,市园林绿化服务中心在索道日常运行中,都会定期检查检修,遇重大节假日前会进行停机维护保养,部分零部件购买耗费时间较长等原因,导致索道在日常维修中会出现反复停运现象。下一步,市城管执法局将督促市园林绿化服务中心加强备品备件的购买,全力配合市场监管部门建立健全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各项制度措施,强化索道设施设备的维护和管理,加强客运索道应急救援处置能力建设,保障客运索道的安全有效运行。

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攀枝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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