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对市政协十届二次会议第129号提案答复的函
来源:攀枝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发布时间:2023-09-20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XX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固废及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的建议》(第129号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建议在城区周边工业园区建设一个大型的固废综合利用和建渣回收处理中心”的建议
(一)建筑垃圾处理设施基本情况
我市目前共有建筑垃圾填埋场2座,东区、米易县各1座;建筑垃圾综合利用设施1座,设计年处置能力20万吨,该项目扩容改建任务纳入了省级“十四五”重点工程,扩容完成后处置能力将达到每年50万吨。
(二)建筑垃圾处理设施总体规划布局
《攀枝花市城市市容环境卫生总体规划(修编)》(2017-2030)设置了专章对建筑垃圾收运处置、设施设备以及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等进行了近、中、远期详细规划。按照规划和《攀枝花市建筑垃圾管理和资源化利用实施方案(2021—2025年)》要求,各县(区)结合辖区实际,逐步补齐建筑垃圾处置和资源化综合利用设施,鼓励各类建设工程项目,不断提高再生建材的使用比例。
二、关于“配套绿色建材生产企业”的建议
目前,我市已有攀枝花源鑫峰建材有限公司在西区建成建筑垃圾综合利用场,每天处理建筑垃圾约200吨,可生产再生粗骨料80吨,再生细骨料80吨,瓜米石20吨。再生骨料主要于强度等级为C30以下的混凝土、水稳层,以及用于公路、挡墙、地坪、工程填土等工程。同时,攀枝花天硕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和攀枝花兴东投资建设集团拟合作建设一个建筑垃圾综合利用项目,正在选址过程中。
三、加强建筑垃圾前端管理
(一)采取多方法、多渠道挖掘消纳用地潜力。
利用房地产开发、大型企业的建设用地、工业用地以及政府储备用地、政府工程的临时用地等进行回填、平整,减少建筑废弃物的排放量。
(二)加强建筑废弃物处置管理。
在建设项目申请办理建筑垃圾处置许可时,同步提供建筑废弃物处置方案,明确项目建筑废弃物的消纳场地、保洁责任路段、回收利用情况,估算建筑废弃物产生量和总回填土需求量,做到精准管理。
(三)强化建筑废弃物收运处置。
根据《攀枝花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设置居民住宅装饰装修废弃物临时堆放点或收集容器,落实专人负责管理。按照密闭运输要求送至指定的消纳场地。
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攀枝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23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