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对市政协十届三次会议第16号提案答复的函
来源:攀枝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发布时间:2024-10-18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XX市委:
贵委提出的《关于对我市城市精细化管理的建议》(第16号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完善城市基础设施”的建议
(一)加强规划引领,大力在推进城市更新上大抓落实。一是抓好东区望江片区等片区更新续建项目,启动西海岸和攀宾片区城市更新前期工作,实现年内开工建设,今年着力在片区更新上取得成效。二是深入推进棚改土地综合利用,已拟定利用计划,全市10宗约86.46亩棚改土地将整合周边资源推进出让和开发,5宗约20.27亩棚改土地拟用于停车场、广场等公服设施建设,以此提升城市品质。三是结合国家支持老工业基地实施城中村改造的政策,全面开展城中村摸底调查,做好项目包装储备,依据政策争取情况适时启动东区弄密村,西区大水井村,仁和区坛罐窑、老横街、沙沟片区:米易县水塘村5个城中村改造。
(二)加快补齐短板。一是加快城市管网改造建设,加快建设城市排水防涝国债项目,确保按时开工、按时完工;有序推进城市供排水管网建设,年内新改建生活污水管网90公里、供水管网20公里,力争实现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70%以上。二是完善道路交通设施,深入实施《攀枝花市主城区路灯整治专项工作方案》,确保城区道路路灯应装尽装、应亮尽亮;统筹做好井盖安全管理,推进防坠落网安装,有效确保人民群众“脚下安全”。三是大力推进垃圾分类工作,我市垃圾分类工作小组印发《攀枝花市居民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指引》、《攀枝花市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指引》、《攀枝花市公共场地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指引》、《攀枝花市经营区域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指引》共4个有关生活垃圾分类的工作指引,大力推进生活垃圾的分类工作,切实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并对各县区不同场所的垃圾分类情况进行指导和工作检查。
(三)提升城市品质。一是加大老旧小区改造,2023 年开工改造的46个城镇老旧小区全部完工;2024年计划改造的97个老旧小区全部开工;实施既有住宅增设电梯100部;加强21个保障性住房安居工程配套基础设施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申报,根据资金下达情况组织在年内开工建设。二是加快文旅空间建设,阿署达星空露营地位于攀枝花保安营机场下方,包含房车营地、露营区、休闲娱乐区、果蔬采摘区、特色生态烧烤区等区域,可满足游客多元化的文旅需求。目前营地已完成房车营地、露营区、游客接待中心和停车场的建设,完成二平台台地平整30%,天文馆、步游道、亮化、标识牌建设30%。2024年将完成天文馆、步游道、亮化、标识牌建设;阿署达花海项目主要规划有花海公园、体育竞训、市民运动、儿童游乐、音乐展演、天籁艺术等功能分区。阿署达花海建成之后,将与正在实施的东华山山地体育公园、银江湖滨水公园相互联动,打造“山、海、湖”特色新地标,可以此推动老城复兴、新区提质,加快推进区域“产、城、人”融合发展;提升打造尾矿库生态环境,带动周边及阿署达片区的开发建设,推动攀枝花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试验区、提升城市功能品质、促进城乡融合发展,努力把攀枝花建设成为川西南、滇西北现代化区域中心城市。花海公园目前正在开展公服设施建设,已完成主路和停车场清表,基本形成路基,完成部分苗木移栽。
二、关于“汇聚基层治理合力”的建议
为了完善协同共治机制、统筹各方资源力量,充分发挥基层组织在日常管理中的作用,施行三个持续即持续推进乡镇(街道)扩权赋能、持续发挥网格员作用和持续推动城市管理领域行政执法改革。
持续推进乡镇(街道)扩权赋能,一是规范扩权赋能提动能,完善乡镇(街道)行政权力体系,提升基层治理的主动性和积极性。2020年12月以来,省政府相继印发《赋予乡镇(街道)县级行政权力事项指导目录(第一批、第二批)》,赋予乡镇(街道)涉及农业农村、交通运输、水利、住房和城乡建设等14个领域181项县级行政权力。各县(区)根据基层实际和工作需要,进行分类分期承接。目前,除经济发达镇格里坪镇为234项外,其余乡镇(街道)平均赋权148项。二是抓实三个坚持提效能,坚持问题导向,强化协调配合。市委编办与市司法局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明确综合行政执法有关职责任务完善衔接配合机制的指导意见》,积极推广“街呼县应、上下联动”和“乡镇吹哨、部门报道”等制度,进一步厘清条块职责,强化执法协作和执法监督机制解决部门与乡镇(街道)执法职责边界不清、衔接配合机制不健全的问题;坚持评估调研,摸清基层实情。采取“自查自评+网络问卷+走访调研”相结合的方式,深入38个部门(单位)和部分乡镇(街道)把脉问诊,形成《乡镇(街道)承接县级行政权力运行情况的报告》,聚焦乡镇(街道)承接县级行政权力运行情况;坚持多措并举,提升执法能力。市委编办会同市司法局以执法资格管理为切入口,积极动员乡镇(街道)在编人员参加执法资格考试。截至2023年底,乡镇(街道)拥有执法资格人员1000余人,基层执法力量得到有效充实。积极呼吁市县有关部门多方式强化行业培训,不断提升基层执法能力和水平。三是强化成果转化促落实,立足乡镇(街道)承接县级行政权力运行情况调研结果,积极推动调研成果转化。针对调研发现的突出问题,与市司法局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乡镇(街道)扩权赋能工作的通知》,从提高思想认识、优化清单管理、加强能力建设、完善体制机制和强化工作要求等五个方面细化12 条措施和工作要求,推动精准赋权、赋权到位。
持续发挥网格员作用,在城市管理方面,运用现代城市网络化管理技术,针对基础信息采集、安全隐患排查、不稳定因素发现、突发事件上报、特殊人群走访服务、矛盾纠纷排查、政策法律法规宣传、民生服务共八项内容建设专业的网格员队伍,网格员主要履行“信息员、调解员、协管员、宣传员、服务员”职能,巡查、核实、上报、处置市政工程(公用)设施、社会管理事务等方面的问题。下一步将持续发挥网格员作用,实现城市的精细化治理,打通城市管理的“神经末梢”,一是进一步加强网格员管理、使用、考核,建立指挥调度、分级响应、教育培训等机制建设,不断适应新形势下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要求;二是依托网格化服务管理信息系统,进一步规范城市管理事件和数据信息处理流程,优化“网格发现报告—网上分流移交—部门限时办理—全程跟踪督办—办结回访问效”的分级、分类链条式事件办理机制;三是按照“多网合一、一网运行”要求,深化全科网格建设,探索“微网格”治理模式,在现有综治网格基础上,向下设置微网格、专属网格,“网格员+社区干部+微网格长”开展基层治理工作,将网格工作与社区工作深度融合,将服务管理精细到“末梢”,不断加强网格资源力量整合,推动我市城市精细化管理提档升级。
持续推动城市管理领域行政执法改革,按照中央、省委关于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有关部署要求,持续推进城市管理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进一步理顺执法职能、减少执法层级,推动执法职能回归机关,探索构建统一规范、权责明晰、运转顺畅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体系,更好服务保障城市精细化管理。
三、关于“提升智慧城市水平”的建议
(一)强化数据资源共享。立足于各部门之间数据共享的需求,依托电子政务外网建设,搭建政务信息共享平台,平台定位为目录中心、资源中心、交换中心。能够满足基于资源目录的共享交换工作,归集到市级共享平台的政务信息资源加工、处理与集中管理,集中的共享交换服务(支持库表、文件、服务接口三种数据共享交换方式)。市级共享平台与省级共享平台实现级联对接,形成纵向贯通的全省数据共享交换体系,为各部门业务系统提供了统一的服务平台,为平台中的共享信息资源提供了统一的服务加工支撑环境。共享平台包括了人口库、法人库、空间地理基础库、宏观经济库、文化旅游库五个数据库的信息资源。立足于向社会开放政务信息资源的要求,依托电子政务外网建设建设了公共数据开放平台,平台支持库表、接口两种数据开放方式。截至目前,目录共计6110条,其中市级部门目录1967条,各区县部门目录4143条,库表资源5337条,接口资源773条,访问量95375次,数据下载量243130条。
(二)强化数据资源采集。近期,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数据局 财政部 自然资源部联合印发了《关于深化智慧城市发展 推进城市全域数字化转型的指导意见》,意见要求推进城市精准精细治理,加强城市数字化转型与城市更新、空间优化、产业发展、乡村振兴、社会信用等重大战略与政策衔接协同。一是完善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深化“一网统管”建设,推动城市规划、建设、管理、运维全过程各环节数据融通,加强城市生命体征监测,推动城市体检与城市更新数据赋能、业务联动。二是整合多项功能聚合各个领域,依托城市运行和治理智能中枢等,整合状态感知、建模分析、城市运行、应急指挥等功能,聚合公共安全、规划建设、城市管理、应急通信、交通管理、市场监管、生态环境、民情感知等领域,实现态势全面感知、趋势智能研判、协同高效处置、调度敏捷响应、平急快速切换。三是探索基层一体化智慧治理体系,加快高频数据按需合规回流基层,形成基层数据可有效沉淀、可快速共享的应用服务体系,促进业务协同和上下联动。四是建设信用体系实现管理闭环,加强城市自然人、法人信用体系建设,推进信用信息归集和加工应用,探索依法依规建立城市数字服务供应商信用承诺、守信激励、失信惩戒、信用修复的管理闭环。五是探索建设基于城市统一标识体系的“城市码”,推进房屋建筑、重大项目等“落图+赋码”机制,形成“多码合一、一码互联”的服务治理体系。经对接省发展改革委(省数据局),省上今年将会出台实施方案。
(三)强化数据资源使用。积极探索信息资源的整合、升级和多场景运用,在涉及民生和城市管理的信息资源建设方面取得明显成效。智慧教育方面,全市中小学校校园网络升级改造有线部分完成95%,无线部分完成80%,网络带宽均达到200M及以上,“班班通”终端设备实现100%全覆盖;基于“四川云教”省平台开展地方频道建设,扩展和延伸“三个课堂”建设与应用,构建市、校两级云教体系,推进优质数字教育资源共建共享;社保服务方面,积极推进基层社保自助服务和社保异地业务联网办理,社保关系转移、养老保险待遇状态对比查询等三项异地业务已实现联网办理。医疗服务方面,持续扩大异地就医结算机构覆盖面,全市702家定点医药机构,已开通省内异地结算的医疗机构141家、药店522家,开通率94.44%,2023年为异地参保人异地就医结算共计59.6万人次;我市参保人员异地就医联网结算1333068人次,异地住院直接结算率达88%,位居全省前列;时空信息平台建设方面,完成“天地图·攀枝花”建设,加强“天地图”的推广应用,持续为公众及政府部门提供鲜活、丰富和权威的地理信息数据资源,不断满足智慧城市建设的有关要求;燃气监管服务方面,积极推进燃气智慧监管,推进燃气管网管控一体化平台建设,加快构建燃气管网综合管理的动态监测网络,建立瓶装液化石油气全流程追溯体系,通过“安消卫士”等平台为用户提供24小时“云看护”;交通智能信号方面,在人流、车流较大的复杂交通路口共安装固定红绿灯84套,实时信号配时系统占比率达94.05%;居民健康档案建设方面,截至2023年底,全市建立电子健康档案112.25万人,建档率92.47%,米易县、盐边县建成县乡村一体化信息平台,基本实现医共体牵头单位与成员单位间电子病历信息资源的互联互通;社会信用信息平台方面,推动统筹管理机制建设,目前全市信用记录数约46.65万余条;餐厨垃圾智慧监管方面,有关工作平台覆盖餐饮商家近2000家,实现前端信息采集、一体化闭环监管,显著提升执法监管质效。
四、关于“坚持人民至上理念”的建议
(一)加大公众参与力度。一是建立监督机制,在推进创建第七届全国文明城市进程中,市文明办始终秉持创建为民理念,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领域建立了监督机制,通过组建督查组、开展线上问题提交的督查方式对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中出现的各类问题开展督查,并及时向相关县(区)、职能部门反馈。二是定期曝光制度,市文明办强化与市融媒体的联动,用好用活媒体力量,强化问题曝光力度,持续做好舆论监督工作。下一步,市文明办将围绕“创建为民”理念,充分抓好各项监督工作,提升创建质效。
(二)加大群众服务力度。立足于城市发展中遇到的问题、群众生活中遇到的麻烦,攀枝花市数字化城市联动指挥中心建设并不断完善、优化12345政务服务热线,为公众参与城市管理工作提供了便捷的渠道,通过对热线系统进行升级整合的方式,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一是采用多部门协同的模式,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安排专人负责上级单位交办各类工单;整合电话线路,实现"一号对外,统一受理”;对接各个平台,做到多渠道反馈、多业务协同、全量数据上传。二是采用创新的管理方式,提高群众诉求处理的速度和专业度,结合攀枝花实际,梳理热点诉求分类,围绕消费维权、城市管理、交通出行、拖欠薪资等创新开展"一把手听民声”活动,现场接听、现场回应、现场处置,确保群众合理诉求得到有效解决。三是采用多元的宣传推广形式,通过开展“城乡一体化,服务无差别”热线进乡村的专项工作,进一步提高群众对热线的知晓率和使用率,建立与群众的互动机制,引导群众通过热线反映合理诉求,鼓励群众积极反映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加大素质提升力度。围绕提升市民素质、城市文明程度,市文明办将持续按照《攀枝花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2024年工作安排》,一是着力推进市民文明素养提升,强化“先育文明人、再创文明城”理念,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升市民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运用公益广告、融媒体、新时代文明实践阵地,加强宣传教育,培育市民文明观念,营造讲文明、树新风的浓厚社会氛围;运用宣传劝导、舆论监督、媒体曝光、执法监管、居(村)民自治等手段,促进市民文明习惯养成,综合治理不文明行为,对先进典型给予精神褒奖,形成向上向善向美的社会文明风尚。二是着力推进干部业务素质提升,加强业务培训、履职监督、激励约束,锻造精通测评体系、善抓指标落实、会做群众工作的干部队伍。分级分类全覆盖开展创文业务培训,常态化开展监督检查、模拟测评,对创建队伍履职效果进行量化评价,加强评价结果运用。三是持续施行《攀枝花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群众提升文明素养。
攀枝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24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