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对市政协十届三次会议第20号提案答复的函
来源:攀枝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发布时间:2024-10-18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XX市委:
贵委提出的《关于优化调整洒水车作业模式的建议》(第20号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建议洒水车作业避开7点—10点、17点—20点这些上下班高峰时段,可安排在晚间或非人流高峰等时段进行道路冲洗、洒水降尘等作业,调整洒水保洁的区域和时段,尽量减少扰民”的建议
(一)道路冲洗、洒水降尘基本情况。目前,我市城区共有各类洒水作业车辆40台(东区12台、西区11台、仁和区13台、钒钛高新区4台),负责建成区1355万平方米道路(不含人行道)的冲洗、洒水降尘作业,平均每台车每日每个班次作业面积为33.88万平方米,作业时间6小时。
(二)调整作业时间情况。为尽量减少洒水作业扰民,组织各县(区)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进行专题研究,在保证作业质量和作业安全的前提下,对城区道路冲洗、洒水作业时间进行科学分配、合理调剂。目前,东区、西区、仁和区、钒钛高新区已调整道路冲洗、洒水作业时间,主要时间段为6:00—7:00、9:00—10:00、15:00—17:00,因空气质量保障和突发天气时适时增加作业频次。
二、关于“建议洒水车作业驾驶员进行精细化操作,必要时采取目视观察、手动关阀来避让行人与车辆,相关部门也要加强洒水作业的监控与管理,保证作业人员依规操作”的建议
各县(区)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在签订合同(协议)时,均将文明作业纳入了考核内容,对作业企业洒水车作业驾驶员的招聘、培训等工作也进行了相关要求,并与作业费支付进行了挂钩。同时,督促作业企业加强驾驶员管理教育,灵活处置洒水作业与避让行人与车辆的矛盾。
三、关于“建议除尘车与洒水车联合作业,前面除尘,后面洒水,既能增加路面清洁效果与整洁度,又能起到除尘抑尘的作用。”的建议
我市道路积尘主要以矿渣灰和煤灰为主,颗粒较小,在实际作业中直接采用除尘车吸尘效果不佳。为提高作业质量,我市目前主要方式为先湿扫、再冲洗,洒水降尘作业主要采用低压喷雾(喷淋)方式,针对工矿区、施工工地周边、渣土车运输沿线等污染严重的路段实施局部冲洗作业。
四、关于“建议生态环境部门加强污染天气对洒水保湿和抑制扬尘作业的指导,城管环卫部门科学安排污染天气应对措施,落实大气污染防治的洒水保湿作业,结合实际车流情况,对各路段进行差异化洒水作业管控,根据不同路段的灰尘沉淀量,精细化管控洒水车的作业频次、冲刷洒水量,提高作业效率和作业质量。”的建议
市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结合空气质量和气象预报,根据《攀枝花市大气环境质量保障应急管控方案》要求,适时启动空气污染防控工作,环卫主管部门根据应急管控方案针对不同的区域实施洒水作业。
五、下步工作
我市将持续规范道路洒水作业。一是加强监督指导。要求各县(区)环卫主管部门切实抓好环卫队伍管理,提升精细化作业能力,除应急处置路面污染外,严格按照作业规范要求,根据天气和道路情况合理规划洒水车作业的时间和方式,为市民营造安全、舒适、通畅的出行环境。二是加强驾驶员教育和管理。各县(区)会同作业企业定期对驾驶员进行作业技能培训工作,按照环卫机械化作业规范,抓好安全作业、文明洒水工作。三是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开展道路机械化清扫保洁作业标准和作业流程的宣传报道,争取广大市民的理解和支持。
感谢贵委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攀枝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24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