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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攀枝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汇总)

来源:攀枝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发布时间:2021-02-18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目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1

  (一)职能简介............................…….....................1

  (二)市城管执法局2021年重点工作.........................2

  二、单位构成情况...........................................……...3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3

  (一)收入预算情况..................................…….........4

  (二)支出预算情况...........................……................4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4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4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4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4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5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5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6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6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7

  (一)机关运行经费................................……........7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7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8

       (四)政府采购情况……………………………………8

  十、名词解释........................................................8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市城管执法局职能简介。市城管执法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城市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城市管理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负责拟订城市管理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订全市城市管理发展规划、实施计划、管理标准等规范性文件。会同相关部门拟订城市管理工作目标并组织实施。

  2.负责城市管理的行政执法工作。集中行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城市绿化管理、公用事业管理方面的行政处罚权。根据省、市部署和要求,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

  3.负责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综合管理工作。依法对城市市容环境卫生实施监督检查和考核。负责环境卫生作业企业的行业管理。负责城市建城区户外广告和招牌的监督管理。

  4.负责全市城市绿化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对全市城市园林绿化行业的管理、业务指导、培训、督促和检查。负责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标准和城市园林绿化建设工程有关管理规范的制定。负责城市建成区城市主干道道路两侧的行道树及其附属公共绿地的管理。负责城市规划区古树名木的保护管理工作。负责对权限内园林绿化企业监督管理工作。

  5.负责城镇燃气行业管理工作。负责对燃气企业的运营和服务监督指导。负责城镇燃气的特许经营及企业资质管理工作。拟订编制城镇燃气专项规划。负责燃气行业的统计分析工作。负责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工作。编制安全应急预案,参与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和事故调查。承担城市管理事权范围内应急突发事件的处置和应急抢险工作。牵头承担城市燃气设施的建设工作。牵头负责环境卫生、城市绿化、城市燃气设施建设的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等工作。

  6.负责城市环境卫生的行业管理工作。负责拟订公共环卫设施管理规范和标准。负责拟订本市环境卫生清扫保洁、垃圾收运管理规范标准并组织实施。负责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拟订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置等管理标准和技术规范并监督实施。负责餐厨垃圾、生活垃圾的收集、运输、处置以及建筑垃圾的运输、消纳处置和资源化利用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建筑垃圾方面集中整治工作。负责监督管理市级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处置项目的运营。负责爱国卫生运动相关工作。指导城市环卫行业的市场化工作。组织开展环境卫生方面集中整治工作。负责组织处理环境卫生相关突发、应急事件。牵头承担环境卫生设施的建设工作。

  7.负责城市市容市貌的行业管理工作。负责拟订城市临街建筑(构) 物外立面、户外广告、招牌等城市容貌秩序管理、城市精细化管理标准并组织实施。负责城市容貌秩序监督管理,组织开展“门前五包”推进工作和有损城市容貌的乱象治理。组织开展节假日、重大活动期间市容秩序保障工作。负责监督管理全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户外广告设施和公共空间资源有偿出让的相关工作。负责城市管理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监督检查和考评工作。牵头组织全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监督、协调城市管理的数字化、智能化建设与运行工作。负责12345 、12319民生热线的监督管理工作。牵头开展城市管理领域的大数据开发与应用。

  8.拟订城市管理工作经费的中长期计划和年度计划,会同有关部门对使用情况实施监督管理。

  9.参与城市新建、改扩建项目中涉及市容环境卫生、园林绿化项目的规划、方案审查、综合验收。

  10.承担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11.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2.职能转变。根据“放管服”改革和政府职能转变的要求,精简审批环节,优化项目报建审批流程,推动“最多跑一次”“互联网+政务服务”等改革事项取得重大突破。参与并联审批、联合勘验、联合测绘、联合审图、联合验收以及区域评估。推动审批服务理念、制度、作风全方位深层次变革,最大限度提高企业和群众办事便捷性。推进线上线下深度融合。运用大数据精准分析和评估审批服务办件情况,有针对性地改进办理流程,让办事更便捷、服务更优质。以审批智能化、服务自助化、办事移动化为重点,整合实体大厅、网上平台、移动客户端、自助终端、服务热线等,建立统一的政务咨询投诉举报平台,实现线上线下功能互补、融合发展。加快水、气等服务领域改革,引入社会竞争,强化行业监管和社会监督,解决办事手续繁、效率低问题,提高服务质量。压缩办水办气时间,推动取消申请费、手续费等收费。

  (二)市城管执法局2021年重点工作:

  在总结2020年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基础上,提炼9个示范片区建设成果,在全市推广先进做法和经验,三区两县和“两城”等中心城区全面实现生活垃圾前端分类收集,中端分类转运、末端分类处置完善的生活垃圾分类处置系统,加快再生资源回收网和生活垃圾收运网体系建设,不断夯实硬件设施配套建设,全市建成区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5%以上。结合城乡垃圾基础设施建设工作和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积极向上争取项目和资金,城镇垃圾处理设施和服务不断向城郊结合部、农村延伸,扩大城镇垃圾收集、处理范围,不断提高行政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比例。加大园林绿化、公园绿地建设力度,按照省、市领导有关要求,启动《攀枝花市公园城市建设总体规划》编制,谋定“十四五”全市城市园林景观建设总体线路,全力做好公园城市示范打造相关准备,提升城市形象及品味。不断推进数字化平台建设,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建设和联网工作的通知》,攀枝花市被列为全国首批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建设试点城市。进一步完善“路地联合”工作机制,齐抓共管,联动配合,统筹协调,持之以恒地将铁路沿线环境整治长效管理机制落到实处,打造独特的铁路沿线景观。以开展市容环境卫生、毁绿占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排险除患”等专项行动为抓手,坚持问题导向、清单管理,跟踪督导、追责问责,确保清单管理到位、举一反三到位、问题整改到位、监管执法到位、事故查处到位、应急处置到位。督促燃气企业加强隐患排查治理,加大整改经费投入,消除安全隐患,杜绝燃气安全事故发生。

  二、单位构成情况

  市城管执法局下属非独立核算单位0个。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市城管执法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城乡社区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市城管执法局2021年收支总预算7462.69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减少906.73万元,主要是因为下属单位体制改革。

  (一)收入预算情况

  市城管执法局2021年收入预算7462.69万元,其中:上年结转0万元,占0%,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462.69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

  (二)支出预算情况

  市城管执法局2021年支出预算7462.6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332.69万元,占84.86%;项目支出1130万元,占15.14%。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市城管执法局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7462.69万元。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462.69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0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20.77万元、城乡社区支出5621.3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16.57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市城管执法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7462.69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减少906.73万元,主要是因为下属单位体制改革。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00万元,占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0.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20.77万元,占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9.04%;城乡社区支出5621.35万元,占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75.33%;住房保障支出416.57万元,占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5.58%。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其他组织事务支出——其他组织事务支出2021年预算数为4.00万元,主要用于援藏援彝干部补助。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行政单位离退休2021年预算数为81.4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及医疗费补助。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事业单位离退休2021年预算数为922.43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21年预算数为416.94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工作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5.城乡社区支出——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行政运行2021年预算数为779.31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人员工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日常运转的日常支出等。

  6.城乡社区支出——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021年预算数为16.00万元,主要用于为完成城市综合管理等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

  7.城乡社区支出——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支出——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支出2021年预算数为4685.00万元,主要用于园林绿化服务中心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

  8.城乡社区支出——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2021年预算数为141.04万元,主要用于数字化城市管理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

  9.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2021年预算数为416.57万元,主要用于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的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市城管执法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6332.6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5692.1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公积金等。

  公用经费640.5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福利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差旅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市城管执法局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97.0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4.6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2.34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20年预算持平,未安排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较2020年预算下降37.10%。主要原因是响应中央、省、市号召,进一步压减三公经费支出和下属单位体制改革。

  2021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园林绿化项目、垃圾分类处理项目、餐厨垃圾项目、数字化城管建设、国家文明城市创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等相关单位业务往来。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20年预算减少13.39%。主要原因是下属单位体制改革。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37辆,其中:轿车(含7座以下商务车、城市越野车)3辆,7座以上19座(含19座)以下客车1辆,越野车2辆,货车及19座以上客车31辆,摩托车0辆。2021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购置公务用车0辆。

  2021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2.34万元,用于37辆公务用车燃油、维修、车辆通行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城管执法、防洪、园林绿化、数字化城市管理、公益广告巡检等工作开展。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市城管执法局2021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1年,市城管执法局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50.04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49.21万元,增长48.81%。原因为:下属单位体制改革。

  2021年,下属市数字化城市联动指挥中心、市园林绿化服务中心2家事业单位,按规定未使用机关运行的相关科目。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底,市城管执法局共有车辆37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1年市城管执法局部门通用项目和专用项目均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130万元。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市城管执法局政府采购预算经费1342.18万元。

  十、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是指行政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的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是指行政单位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是指事业单位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5.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是指行政单位用于发放职工薪酬、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障缴费、维护单位正常运行的各项支出;

  6.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是指行政单位用于发放职工薪酬、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障缴费、维护单位正常运行的各项支出;

  7.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是指事业单位用于发放职工薪酬、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障缴费、维护单位正常运行的各项支出;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是指单位用于缴纳单位负担部分住房公积金的支出。

  9.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三公”经费:纳入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办公费、水费、电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费用开支。

  附件: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1-1.部门收入总表

  表1-2.部门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6-1.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表6-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表6-3.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表7-1.(部门)单位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

  表7-2.(部门)单位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

  表7-3.(部门)单位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

  表7-4.(部门)单位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

  表7-5.(部门)单位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

  表7-6.(部门)单位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

  表7-7.(部门)单位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

  表7-8.(部门)单位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

  表7-9.(部门)单位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

    附件:2021年攀枝花市城市管理局部门预算公开表(汇总).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