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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关于攀枝花市区户外广告设施项目经营权公开竞价出让公告

来源:攀枝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发布时间:2025-05-16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受攀枝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委托,攀枝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将以公开竞价方式出让攀枝花市区户外广告设施项目经营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标的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市区户外广告设施属于重要的国有资产,出让其经营权是贯彻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加强财政资源统筹的重要举措,有利于进一步规范户外广告设施管理,提升城市空间资源价值。

  (二)经营项目范围

  本项目出让攀枝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攀枝花市市政公用设施服务中心所属412处广告位的经营权,即在城市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内实施的合法合规经营项目,包括不限于日常巡检维护、广告位运营招商、改建升级、业主品牌口碑维护等,经营方可根据市场变化经审批后对现有设施进行改造升级。经营范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有关规定。

  (三)本项目经营权出让年限为20年,出让起始价为5500万元(大写:人民币伍仟伍佰万元整),设定保留底价,保留底价为5500万元(大写:人民币伍仟伍佰万元整)。

  (四)竞买人在报名截止时间前(以到达收款银行时间为准)缴纳保证金人民币壹佰壹拾万元整(¥1,100,000.00元)到下列银行账户。

  账户名称:攀枝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工行攀枝花分行

  账       号:2302332119100116196

  注:竞买人缴纳竞买保证金银行账户名称必须与竞买报名单位名称一致。

  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为2025年6月16日15时。本次公开竞价不涉及交易服务费。

  (五)成交价款缴纳方式:竞得人于2025年6月26日前支付成交价的50%,于2025年9月30日支付成交价的50%。相关缴纳程序按攀枝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规定办理,竞价保证金直接转换为部分出让价款,不再另行退还。竞得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延期签订合同,也不得以任何理由延期缴纳经营权出让价款;不签定成交确认书的,视为竞得人违约,竞价保证金将不予退还;逾期不签订出让合同的,出让方有权终止出让,竞价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已签订出让合同不缴纳出让价款的,出让方有权依法收回经营权,竞价保证金将不予退还;规定时限内未缴清出让价款的,出让方有权依法收回经营权,竞价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出让方不予退还已缴纳价款。

  二、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一)竞得人需按要求完成有关建设与运营内容,以确保实现项目目标;竞得人不按要求完成的,出让方有权依法收回经营权。

  (二)竞得人应遵守国家及地方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与本项目有关的建设、运营、维护等规定,竞得人因违反有关国家或地方规定,被行政处罚时,竞得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三)竞得人应建立各项管理制度、安全生产措施,并对项目实施区域内的安全、质量等负全部责任。

  (四)针对用户投诉问题,竞得人需主动妥善处理、解决好当地用户投诉、市民热线、信访等问题,不得出现群诉、群访等重大群体性事件。

  (五)项目运营过程中,对于相关主管部门提出的合理修改意见和建议,竞得人应限期优化调整。

  (六)竞得人在项目建设中需依法办理有关审批手续,并遵守国家、地方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1.竞得人在城市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内实施的合法合规经营;

  2.竞得人必须严格履行防火、环保、安全、卫生等法律义务,承担在进行更新、维护、升级改造过程中因施工不当、管理缺失,以及运营过程中因巡检、维护不当发生户外广告设施掉落、倒塌伤人的安全风险,确保项目运营安全平稳;

  3.竞得人要自觉接受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督监管,并自觉支持职能部门对森林管护、防火监管等方面的工作,由于项目运营对相关职能部门正常工作产生冲突的,竞得人应当通过提供人工、经济补偿等方式予以解决。

  (七)其他相关要求详见《攀枝花市区户外广告设施经营权公开竞价出让文件》。

  三、竞买资格

  (一)竞买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企业最近三年没有受过行政处罚(在国家企业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

  (三)财务状况良好,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

  (四)具有依法缴纳税费和社保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本次出让不接受联合竞买。

  竞买人在报名时需提交以上要求的证明资料,其中第2条、4条、第5条可采用承诺方式提供,承诺函格式见《攀枝花市区户外广告设施经营权公开竞价出让文件》。

  四、出资、权属及更新改造

  本项目运营所需投资均由竞得人自行筹集资金实施。本项目经营权所依附的资产(以下简称项目资产)所有权属市政府所有,竞得人负责项目资产的运营、管理维护和大修、使用和收益,无处分权。项目合作期满或提前终止,竞得人无偿将项目资产、运营合同移交给原业主单位或政府指定部门。竞得人投建的资产,项目运营期结束后无偿移交给政府指定部门,竞得人不再享有任何权利。

  五、履约保障边界

  竞得人应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依法购买社会保险和法律规定的强制险。主要包括:运营过程一切险,第三者责任险,意外责任险。除本条所述强制险种外,竞得人应根据谨慎运营惯例购买相应的险种。保险受益人为竞得人。

  六、竞买风险提示

  有效需求风险、经营管理风险、政策法律风险、组织机构风险、设计风险、建设风险、资金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

  七、项目资产移交

  项目资产移交包括经营权开始移交和结束移交。开始移交以双方签署的资产移交清单为准。合同结束前3个月,实施结束移交准备,竞得人应将户外广告设施检测报告、资产清单、运营合同一并移交给原业主单位或政府指定部门,办理经营权移交手续,在移交工作完成前,竞得人应继续履行运营职责,维持正常运营,确保设施完好无安全隐患;项目资产不得附带任何债务、抵押、质押、留置及担保,如有重大损失、缺失,竞得人全额赔偿。

  八、特别约定

  在经营权出让期间,项目竞得人不得擅自转让经营权。因企业合并、分立,与他人合资、合作经营,或者因企业资产出售以及有其他变更企业资产产权的情形而需要变更经营主体的,经相关部门批准同意后经营权可以转让。

  九、本项目以公开竞价(增价)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十、出让文件的获取

  (一)出让文件由攀枝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免费提供,竞买申请人可在获取时间内到攀枝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攀西科技城8楼B区B808)(攀枝花市仁和区三线大道69号)B808室免费获取。

  (二)获取时间。

  2025年6月9日9:00至2025年6月16日15:00期间。

  法定工作日:

  1.2025年6月9日至2025年6月13日9时-12时、13时30分至17时。

  2.2025年6月16日9时-12时、13时30分至15时。

  国家法定节假日期间不提供相关服务。

  到攀枝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B808室)获取出让文件,向我中心提出书面竞买申请。

  十一、申请人按规定提交竞买申请资料的,经审查后将书面通知确认其竞买资格。

  十二、本次攀枝花市区户外广告实施项目经营权公开竞价会定于2025年6月17日10时00分在攀枝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攀西科技城9楼B区B901)(攀枝花市仁和区三线大道69号)9楼拍卖大厅举办。

  十三、其他公告方式

  本公告在以下网址同时发布

  1.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http://ggzyjy.sc.gov.cn/)

  2.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攀枝花市)

  (http://ggzy.panzhihua.gov.cn/)

  3.攀枝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http://cgj.panzhihua.gov.cn/)

  十四、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攀枝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攀西科技城8楼B区B808)(攀枝花市仁和区三线大道69号)

  联系电话:0812-3378053

  联系人:刘女士

 

  攀枝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2025年5月16日            

审核: 张肖   责任编辑: 王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