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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关于印发《全市城市管理执法队伍“大学习大练兵大比武”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攀枝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发布时间:2022-06-15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各县(区)综合行政执法局、钒钛高新区生态环境和综合行政执法局,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强城市管理执法队伍建设,推进城市管理执法工作高质量发展,根据《攀枝花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深化行政执法队伍“大学习大练兵大比武”活动的通知》《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全省城市管理执法队伍“大学习大练兵大比武”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川建督发〔2022〕 111号)《中共攀枝花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中共攀枝花市委组织部中共攀枝花市委宣传部攀枝花市司法局攀枝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攀枝花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攀法委办发〔2022〕8号)等文件精神和要求,市城管执法局制定了《全市城市管理执法队伍“大学习大练兵大比武”活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攀枝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22年6月15日

  

全市城市管理执法队伍“大学习大练兵大比武”活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推进法治专门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按照《攀枝花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深化行政执法队伍“大学习大练兵大比武”活动的通知》《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全省城市管理执法执法队伍“大学习大练兵大比武”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川建督发(2022) 111号)要求,结合全市城市管理执法队伍实际,制定全市城市管理执法队伍“大学习大练兵大比武”活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与深化城市管理执法队伍“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专项行动相结合,大力开展全市城市管理执法队伍“大学习大练兵大比武”活动,提升城市管理执法人员素质,着力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作风优良、纪律严明、依法履职、人民满意的新时代城市管理执法队伍,提高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主要任务

  1. 着力提升政治能力。旗帜鲜明把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放在首位,不断强化党对行政执法工作的绝对领导,把“两个维护”作为最高政治原则和根本政治规矩,贯穿行政执法工作各方面和全过程,确保做到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坚持党建工作与城市管理执法工作深度融合、相互促进,做到执法工作重党建、党建工作促执法,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党性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执法为民理念教育、党风廉政教育、职业道德教育、警示教育等,切实提高执法人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
  2. 着力提升业务能力。全面系统学习、完整准确理解、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进课程、进题库、进头脑,做到“笃学之”“笃信之”“笃行之”,切实提升城市管理执法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维护稳定、化解矛盾的能力和水平。选拔推荐一批培训师资、领军人才和业务骨干,综合运用集中轮训、网络培训、执法能力比赛、执法案卷评查等方式,全面开展常态化业务培训,切实提升执法人员职业素养和专业水平。
  3. 着力提升实战能力。按照“全年、全员、全程"要求,建立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练兵制度。组织执法全过程现场训练,突出现场检查、调查取证、应急处置、案件制作等模拟训练,培养一批执法能手。组织执法能力比赛活动,突出考核现场执法能力和水平。组织执法案卷评查活动,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加强城市管理执法信息系统运用,提升城市管理执法信息化智慧化水平。

       三、工作安排

  全市城市管理执法队伍“大学习大练兵大比武”活动按照“全员参与、全域覆盖、全程贯通”要求,分为执法知识“大学习”、执法岗位“大练兵”、执法技能“大比武”三个方面有序推进。

      (一)执法知识“大学习”。

       1.深入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组织执法人员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 《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问答》,密切结合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实际,深入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大学习大培训大研讨”,完成对执法人员集中轮训,组织执法人员按要求参加线上年度行政执法理论和业务知识考试。

  牵头单位:法规(审批)科、各县(区)综合行政执法局、钒钛高新区生态环境和综合行政执法局。

  责任单位:各科室、局属单位。

  2.建立常态化学习培训制度。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线上依托四川省行政法监督平台法治教育网、四川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法平台等载体组织城市管理执法队伍开展《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强制法》《四川省行政执法公示办法》《四川省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四川省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文书示范文本》《四川省行政执法流程标准》和《四川省行政执法文书标准》等内容的学习;线下组织城管执法人员学习《住房城乡建设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定》《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处罚裁量标准》等业务知识,确保在编在岗执法人员参训率100%,确保每名执法人员每年接受不少于60学时(新进执法人员当年不少于120 学时)的业务知识和法律法规培训。

  牵头单位:法规(审批)科、执法监督科、各县(区)综合行政执法局、钒钛高新区生态环境和综合行政执法局。

  责任单位:各科室、局属单位。

  3.开展党建活动。积极开展党建知识+法律法规领学、“初心建队”主题党日、“廉政养心”读书沙龙、“职业道德大讲堂”等活动,选树一批党员先锋队、党员示范岗。

  牵头单位:法规(审批)科、党办、执法监督科、局属单位、各县(区)综合行政执法局、钒钛高新区生态环境和综合行政执法局。

  责任单位:各科室。

  4.加强城管执法师资、领军人才和业务骨干选拔和推荐。2022年7月31日前,各县(区)综合行政执法局、钒钛高新区生态环境和综合行政执法局各选拔推荐培训教师1名、领军人才2名、骨干人员5名,报送至市城管执法局法规(审批)科(联系人:任鹏,电话:3362733,邮箱:3268153378@qq.com),市城管执法局研究后择优推荐报送住建厅,丰富全省执法业务骨干和师资专家库。

  牵头单位:法规(审批)科、执法监督科。

  责任单位:各县(区)综合行政执法局、钒钛高新区生态环境和综合行政执法局、各科室、局属单位。

  5.开展在线考法。按照市司法局要求组织执法人员参加线上考法,考法成绩采取百分制,日常学法累计获得100学分方可参加年度考试,考试成绩60分以上为合格。年度考法共3次机会,考法成绩高分覆盖低分。11月至12月为年度考法阶段,2022年全省统一组织开展线上年度考法的时间为11月1日至20日。

  牵头单位:法规(审批)科。

  责任单位:各科室、局属单位。

  各县(区)综合行政执法局、钒钛高新区生态环境和综合行政执法局按照要求组织开展。

  (二)执法岗位“大练兵”。

  1.加强执法训练。 有序组织开展文书制作培训、法庭旁听观摩、模拟现场执法、装备应用、队列等执法训练,使执法人员熟练掌握执法流程、执法文书、执法用语、执法技巧等专业技能,切实提升执法实务水平和队伍整体形象。

  牵头单位:执法监督科、法规(审批)科。

  责任单位:各科室、局属单位、各县(区)综合行政执法局、钒钛高新区生态环境和综合行政执法局。

  2.加强信息技术在执法中的应用。积极运用“城市(综合)运行管理服务平台”等平台,加强非现场执法训练,使城市管理执法人员规范、熟练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开展执法。

  牵头单位:执法监督科、数字联动指挥中心。

  责任单位:各科室、局属单位、各县(区)综合行政执法局、钒钛高新区生态环境和综合行政执法局。

  3.组织开展执法案卷大评查。市城管执法局拟于2022年8月在城管执法系统范围内组织开展案卷评查,评查结果进行全市通报。按市司法局要求参加案卷交叉评查。各县(区)综合行政执法局、钒钛高新区生态环境和综合行政执法局于2022年7月14日前将2021年以来办结的行政执法案件目录报送市城管执法局法规(审批)科(联系人:和菊芝,联系电话:3362733,邮箱:794275017@qq.com)。

  牵头单位:法规(审批)科、执法监督科。

  责任单位:各县(区)综合行政执法局、钒钛高新区生态环境和综合行政执法局。

  4.打造一批执法观摩示范点。各县(区)要结合标准化执法队伍建设、城管公安联勤联动、非现场执法、川渝城市管理执法协作等工作,报送1个以上执法观摩示范点,于8月20日前将相关工作情况报送市城管执法局法规(审批)科(联系人:和菊芝,联系电话:3362733,邮箱:794275017@qq.com),市城管执法局择优报住建厅。

  牵头单位:法规(审批)科、执法监督科。

  责任单位:数字化联动指挥中心、仁和区综合行政执法局、钒钛高新区生态环境和综合行政执法局、其余县(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三)执法技能“大比武”。

  1.钒钛高新区管委会、各县(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组织执法队伍开展以知识竞赛、文书制作、模拟执法、队列会操、体能比武等为主要内容的执法技能大比武活动,以此检验和巩固大学习大练兵成果。

  牵头单位:执法监督科。

  责任单位:各县(区)综合行政执法局、钒钛高新区生态环境和综合行政执法局。

  2.按照要求,组织参加住建厅拟定于2022年11月30日前和市司法局拟定于2022年12月,以知识竞赛为主要内容的行政执法技能“大比武”活动。

  牵头单位:法规(审批)科。

  责任单位:各科室、局属单位、各县(区)综合行政执法局、钒钛高新区生态环境和综合行政执法局。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钒钛高新区管委会、各县(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要充分认识“大学习大练兵大比武活动”对建设高素质城市管理执法队伍、推动城市管理执法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意义。对本辖区“大学习大练兵大比武活动”要专题研究,制定实施方案,明确牵头领导,定期分析研判工作开展情况,及时解决活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杜绝“走过场”“做虚功”, 采取针对性有力措施,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有效推进。     

  (二)认真组织实施。按照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及住建厅部署,本次活动组织开展情况将纳入年度依法行政考核范围,对组织有力、成效明显的通报表扬,对流于形式、敷衍应付的通报批评。县(区)综合行政执法局、钒钛高新区生态环境和综合行政执法局要认真按照实施方案,周密组织实施,逐项抓好落实,确保各项目标任务全面完成。11月15日前将本部门活动开展情况(含照片、视频等资料)报送市城管执法局法规(审批)科(联系人:和菊芝,联系电话:3362733,邮箱:794275017@qq.com)。

  (三)加强宣传引导。各县(区)综合行政执法局、钒钛高新区生态环境和综合行政执法局要加强对“大学习大练兵大比武”活动的宣传引导,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网络新媒体,广泛宣传典型经验做法,及时报道活动成效。深入挖掘、及时发现宣传活动中涌现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树立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队伍良好形象。

  (四)构建长效机制。各县(区)综合行政执法局、钒钛高新区生态环境和综合行政执法局要以本次活动为契机,健全完善并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标准化制度、行政执法人员在岗培训制度、行政执法人员年度考核制度等,建立健全执法队伍建设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