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天然气置换区域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资质有关事宜的通告
来源:攀枝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发布时间:2023-06-05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关于天然气置换区域燃气燃烧
器具安装维修资质有关事宜的
通 告
为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关于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资质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市当前天然气置换工作实际情况,现就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资质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禁止不具备安装、维修资质的企业及个人开展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业务。
二、对燃气用户及相关单位和个人擅自安装、改装、拆除户内燃气设施和燃气计量装置,依法处理。
三、燃气燃烧器具生产单位、销售单位应当设立或者委托设立售后服务站点,配备经考核合格的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人员,负责售后的安装、维修服务。
四、市民对无资质的企业或个人开展燃气燃烧器具安装、改造、维修行为进行举报举报,一经查实奖励300元(举报电话:0812-3365772东区;0812-2912125仁和区。
特此公告。
攀枝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23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