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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攀枝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第83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公示表

来源:攀枝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发布时间:2020-12-25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攀枝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第83项)整改任务

完成情况公示表

反馈问题

(整改任务)

全省2016年约82万吨城市生活垃圾没得到无害化处置,农村生活垃圾未无害化处置、临时堆场不规范等问题比较普遍。

责任单位

市城管执法局

责任人

刘松

联系电话

0812-3363903

整改目标

提高城市生活垃圾和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能力,规范农村临时堆场。

整改措施

    1.全省 2016 年约 82 万吨城市生活垃圾没得到无害化处置只涉及米易县部分生活垃圾未无害化处理,已于 2017年整改完成。 

2.按照“户集、村收、镇转运、县处理”原则做好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2018 年 6 月底前再次对乡镇农村生活垃圾、临时堆场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核实,制定整改方案;8月底前实施整改方案,取得阶段性成果;12 月底前完成查漏补缺、继续推进。 2019 年 12 月底前加强城乡环卫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完善运行机制,狠抓乡镇无害化处理设施,规范乡镇临时堆场,将部分乡镇生活垃圾纳入到城市生活垃圾收运体系中统一处理,确保建制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 70%。

3.对现有9个乡镇垃圾填埋场进行治理,其中,去年2 个乡镇垃圾填埋场整改已完成, 剩余 7 个正在进行整改完

善。6 月底前完成米易县普威马鞍山、 麻陇照壁村的 2 座生活垃圾填埋场整改公示、销号及备案,对剩下 7 个乡镇生活垃圾填埋场再次进行核查, 制定整改方案; 8 月底前实施整改方案,取得阶段性成果;12 月底前完成查漏补缺,将部分乡镇生活垃圾调剂到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系统中统一处置。 2019 年 12 月底前按照整改方案全面完成规范治理和关停工作。

整改主要工作

及成效

1.米易县生活垃圾已纳入攀枝花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集中无害化处置。

    2.3.全市9个农村生活垃圾填埋场,除普威镇生活垃圾处理场和麻陇彝族乡生活垃圾处理场,其余已全部进行封场。全市除盐边县北片区和米易县普威镇、麻陇乡就近处置外,其余乡镇通过县(区)中转站统一运至攀枝花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进行无害化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