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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攀枝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第27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公示表

来源:攀枝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发布时间:2020-12-25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攀枝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第27项)整改任务

完成情况公示表

反馈问题

(整改任务)

由于住房城乡建设厅及有关地方政府职责履行不到位,四川省“十二五”有关规划确定需实施的 37 个市、县污泥处理处置项目,26 个未按规划要求完成。

责任单位

市城管执法局

责任人

刘松

联系电话

0812-3363903

整改目标

加快污泥处理处置项目建设,地级及以上城市、其他设市城市、县城污泥无害化处置率分别达 90%、75%、60%。

整改措施

    根据市委、市政府的安排部署,将餐厨垃圾和污泥处置项目一并建设。2018 年 6 月底前完成项目选址、用地等相关工作;8 月底前完成可研、环评、立项等前期工作;12月底前力争开工建设;2019 年 11 月完成项目建设并试运行。

整改主要工作

及成效

1.攀枝花市餐厨垃圾和污泥处置特许经营项目(以下简称“项目”),位于攀枝花市仁和区迤资园区,采用餐厨垃圾和污泥协同处置的方式建设,设计处理能力为200吨/日(餐厨垃圾100吨/日、污泥100吨/日),采用“预处理+厌氧消化+好氧堆肥”技术工艺,预计投资9800万元。2019年11月1日,四川发展中恒能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中标;2020年1月19日,成立项目公司(攀枝花川发中恒能环境技术有限公司);1月20日,签订《特许经营协议》。2019年12月20日开工,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2020年3月中旬复工。截至目前,项目已累计完成投资1.352亿元,完成核准、水保、稳评、环评、用地、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等相关手续办理,8月底项目主体已基本完工,正在试运行。

     2.攀枝花市目前正式运营污水处理厂七座,其中主城区内五座污水处理厂已与市餐厨污泥无害化设施签订合同,污水场内运行产生污泥全部无害化处置,污泥无害化处置率达到100%。两座县城污水处理厂,其中盐边县污水处理厂经调试试运行后,十月份产生污泥运往盐边县固废处理厂进行无害化处理处理,十一月后产生污泥运往市餐厨污泥无害化处置设施进行处理;米易县米污水处理厂,产生污泥拉入本县垃圾焚烧处理厂进行焚烧处理,攀枝花市县城污泥无害化处置率为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