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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20年第六次局长办公会会议纪要

来源:攀枝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发布时间:2020-08-17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729,局长刘松在局一楼会议室主持召开了2020年第六次局长办公会议,党组书记冉从富,副局长周斌,机关党委书记李杨,副局长吴红怡,派驻纪检组副组长黄朝华参加会议,黄波、巍正军、肖琦、程旺、宋映德、李承春、付伟、夏雪、郑信德、沈怡佳、李世良、罗虹、陈旭兵、汪召利、聂志勇、张肖、郭军、杨骁列席会议。会议研究市园林绿化服务中心12套还建房处置等事项,现将议定事项纪要如下:

一、传达学习国务院第三次廉政电视电话会会议精神

会议要求,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制和一岗双责,各级领导干部要严守廉洁从政底线,加强项目资金使用监管,严禁占用挪用项目资金;严格项目审计和绩效评估,确保所有项目资金都落实。

二、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会议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重大意义以及核心理念等基本概况,《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于2020528日,在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表决通过,自202111日起施行。

会议强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具有里程碑意义,和城管执法工作息息相关,要求城管系统所有干部职工都要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深刻领会具体条文精神,规范文明执法。

三、学习我市2020年平安建设暨市域社会现代化工作要点

会议学习了我市平安建设暨市域社会现代化治理11个方面43个工作要点内容。

会议强调,平安城市建设暨市域社会现代化治理和每个人都息息相关,要求各单位(科室)在日常工作中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活垃圾分类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

会议学习了2016年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对生活垃圾分类作出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并通报了我市生活垃圾分类推进情况。

会议要求,城管系统所有干部职工都要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生活垃圾分类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领会精神实质内容,并引导家属积极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养成垃圾分类好习惯;各单位进一步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宣传贯彻工作。

五、审议《攀枝花市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置工作考核办法(试行)》

会议原则通过《攀枝花市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置工作考核办法(试行)》,要求市容科和市目标绩效办就考核事宜做好沟通,确保不在上级文件基础上增加任务。

六、传达集中休假文件精神

会议要求,局领导班子、局属单位领导班子,互为AB角的同志必须错开休假时间,保障各项工作正常运转;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休假期间,要明确主持工作的负责同志;涉及防汛的具体领导原则上汛期不休假,换其他时间安排,市政公用设施服务中心主要领导、分管领导、责任人错开汛期休假;涉及攀枝花市煤气总公司改制的主要领导、分管领导换其他时间安排休假;分管领导与科室负责人、科室负责人与工作人员,错开休假;劳人科严格落实请销假制度,要求离攀的休假人员提前报告、报备,在请假条上注明出行具体路线;局系统干部职工休假原则上不出国,局领导和中层干部不离攀,休假期间做好廉政防控,避免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

七、学习《罗文、杨洪波、尧斯丹、叶寒冰、王凤朝同志在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专题培训班上辅导授课讲话》和攀枝花市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思想认识提升专项学习教育方案》

会议强调,森林草原防灭火是大事,市园林绿化服务中心管辖的攀枝花公园、竹湖园是重点,要严格按要求抓好工作落实;公用科要通过工作例会等方式,特别强调煤气公司、燃气企业做好安全工作,关注职工思想动态,抓实安全生产各环节。

八、研究市园林绿化服务中心12套还建房处置事宜

会议议定,市园林绿化服务中心具备实施对12套还建房处置主体资格,市园林绿化服务中心应依法依规对12套还建房进行公开拍卖,拍卖信息应该在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拍卖收入按照收支两条线原则全额上缴市级财政。

九、通报行政处罚案件办理情况

会议通报,2020年上半年,执法监督科共办结行政处罚案件26件,罚款金额共118.39万元。其中,住房保障类案件16件,共处罚款16.4万元;城乡规划类案件4件,共处罚款87.98万元;房地产市场类案件1件,处罚款3万元;建筑市场和工程质量安全类案件5件,处罚款11万元。7月已办结邹敏家庭多购多占政策性住房案,处罚款1.3万元;郑飞家庭多购多占政策性住房案,拟处罚款1万元,由市城管执法局提级办理。

会议议定,原则同意郑飞家庭多购多占政策性住房案处罚建议。

十、通报铁投广隆置业有限公司未办理建设规划许可证擅自开工建设案件处罚情况

会议通报,202063日,我局收到攀枝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对铁投.御湖兰庭项目一二期S4号商业建筑开展行政处罚的函》,反映四川铁投广隆置业有限公司未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擅自开工建设铁投.御湖兰庭项目一二期S4号商业建筑(售楼部)。经查,四川铁投广隆置业有限公司未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擅自开工建设铁投.御湖兰庭项目S4号商业建筑情况属实,鉴于该案中铁投公司报审的方案因成昆铁路受地质灾害影响后提高安全系数后重新调整,造成无法正常办理相关手续,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在《攀枝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对铁投.御湖兰庭项目一二期S4号商业建筑开展行政处罚的函》中明确可按程序补办相关手续,故建议不予行政处罚,责令四川铁投广隆置业有限公司限期内补办相关手续。

会议议定,原则同意不予行政处罚,责令限期补办手续。

十一、研究《东区学院路18号电信营业厅占用公共绿地改造入户广场问题》

会议议定,考虑便民、美化、安全等因素,原则同意东区学院路18号电信营业厅改造申请;今后办理绿地、市政项目审批时,结合规划进行审批,减少斜坡等非规划小绿地。

十二、审议《攀枝花国穗置业有限公司关于西部网络文学文创基地项目一期围挡及堡坎等广告包装的申请》

会议议定,在确保安全、实用基础上将施工围挡做得美观、大气,但仅限于围挡施工工地,按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停车场标识在不影响行人、安全交通视野、不占用绿地前提下,按规定办理审批手续;精神堡垒在通过安全检测后可进行改造,高度不超过12米,按规定收费并办理手续;独立式广告牌在原有广告牌上做,按商业广告收费;桁架广告作为临时活动进行审批,活动设置时间不超过1个月,由市容科主动上门提供服务。

十三、审议《攀枝花市盛川科技有限公司关于设置户外广告的申请》

会议议定,为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原则同意收费设置,要求使用夜间发光字,不占用人行道,统一规范设置,今后类似申请按此办理。

十四、审议《攀枝花华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户外广告设置申请》

会议议定,原则同意收费设置直落式广告牌,施工围挡按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十五、审议《攀枝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车辆管理制度》和《攀枝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公务用车加油卡使用管理制度》

会议议定,公务车辆加油卡严格实行一车一卡,及时绑定到位;制度中规定的时间和市财政局、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各类报表等内容要求保持一致,由计财科再核实;结合《攀枝花市市级机关公务出行保障办法》(攀委办〔201916号)规定,由周斌副局长负责审核,明确用车范围,确保细化规定与上级文件不冲突;办公室将《攀枝花市市级机关公务出行保障办法》送至每一位局领导,并将会议精神向未参会领导汇报到位。

十六、安排部署城管系统安全生产排险除患集中整治工作

学习《四川省安全生产排险除患集中整治工作方案》。会议要求,各级要高度重视排险除患集中整治工作,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整治行动开好局,公用事业和安全管理科要结合实际,制定城管系统排险除患整治工作方案,加强对局属单位和行业领域企业督导检查,确保专项整治成效。

以上议题,会后已征求马鹤松副局长(因出差未参会)意见,均表示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