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安全生产权力和责任清单
来源:攀枝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发布时间:2023-10-13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一、权力清单
(一)制定局安全生产领导责任制;
(二)对辖内本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状况监督检查;
(三)对辖内本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工作依法实施监督管理;
(四)对辖内本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消除安全隐患;
(五)对辖内本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监督和特大安全事故防范;
(六)对辖内本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开展生产安全事故救援。
二、责任清单
(一)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安全生产规划及安全生产责任制,并负责督促辖内本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贯彻落实;
(二)落实上级和同级党委、政府以及安委会安全生产工作部署要求,结合本行业(领域)实际,研究制定和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工作计划;
(三)以防范遏制生产安全事故为重点,建立并落实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性工作机制;
(四)负责组织对本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管理、指导协调工作;督促本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整改事故隐患;
(五)组织开展经常性的安全检查,排查督促整改事故隐患。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部位、重要环节、重要时段落实督促检査责任;
(六)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督促本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
(七)加强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研究解决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突出问题;
(八)制定事故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应急演练;参与或者组织事故应急救援和事故调查处理,对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进行监督检查;
(九)开展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
(十)其他法律、法规、规章和文件规定的相关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