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关于同意攀枝花市煤气总公司雷海波等35名离岗待退人员转入转企改制后成立的国有企业的批复
来源:攀枝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发布时间:2020-08-27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攀枝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关于同意攀枝花市煤气总公司雷海波等35名
离岗待退人员转入转企改制后成立的
国有企业的批复
市煤气总公司:
你司《关于肖琦等 85 名工作人员转企改制整体划转至国有新企业的请示》(攀煤〔2020〕 39 号)收悉。根据《中共攀枝花市委办公室 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攀枝花市煤气总公司转企改制实施方案>的通知》(攀委办〔2020〕18号)文件精神,按照干部管理审批权限,同意你司雷海波、侯剑波、秦春来、张俊峰、仵明勇、黄伟东、董树怀、王龙、张和平、裴毅、谭显奎、李国洁、姚贵和、陈伟、鞠志安、廖昆、马志恩、樊捷、朱海燕、祝麑、易敏、唐玉兰、刘平、潘智、胥俊梅、杨莹、钱秀梅、林艳、董树琼、任治琴、唐诗霞、王晋、何燕、何媛民、李晓琴等35名在岗在编工作人员自愿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合同离岗待退,进入到转企改制后成立的国有企业,不再保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请及时办理雷海波等 35 名工作人员劳动人事、社会保障关系转移手续。
此复。
攀枝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20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