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三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十八项整改任务验收销号的公示
来源:攀枝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发布时间:2026-06-05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第三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十八项整改任务已整改完成,并通过验收,拟按程序实施销号。根据《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销号办法(2025年修订)》有关要求,现将该项任务整改完成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6月8日至6月22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实名书面向市城管执法局提出。联系电话:0812-3338581;邮寄地址:攀枝花市东区临江路52号。
攀枝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26年6月8日
附件:
第三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十八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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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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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十八项整改任务: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不力群众身边问题整改不彻底。近两年,群众身边环境问题信访投诉量日益增加,但攀枝花市有关县(区)回应群众环境关切不及时,工作力度有差距。督察进驻期间,噪声、油烟等群众身边问题举报量占比高达43%,油烟污染的举报量同比上升较多。特别是东区太古悦城小区餐饮油烟扰民问题,群众反复投诉24次,约占本轮督察信访总量的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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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实施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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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政府、钒钛高新区管委会,市城管执法局、市商务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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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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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全市油烟、噪声扰民问题开展排查整治,最大限度解决群众诉求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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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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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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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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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4年6月底前,生态、公安、住建、城管、交通、文广旅等六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在中高考期间禁止噪声污染的公告》,结合中高考保考工作,全市组织开展建筑施工、餐饮业及文化娱乐、道路运输等噪音专项排查整治。 2.2024年7月底前,完成太古悦城4号楼屋面排烟口净化设施设备的清洗工作;完成8号楼油烟管道新建工作,并开展油烟排放监测。 3.2024年12月底前,完成太古悦城8栋西侧物理隔离设施建设,进一步规范外摆区域管理等措施,减少油烟、噪声对居民的影响。 4.2024年12月底前,完成全市重点生产生活区域餐饮商户油烟净化设备的安装和使用情况检查;督促餐饮商户规范经营行为,建立油烟设备清洗维护台账,严格控制外摆区域,并对食客高声喧哗等不文明行为进行劝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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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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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4年5月22日,生态、公安、住建、城管、交通、文广旅等六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在中高考期间禁止噪声污染的公告》,并开展禁噪联合执法检查工作。 2.2024年7月前,已对太谷悦城4号楼屋面排烟口的净化设施设备进行了清洗。2024年5月9日,经相关行业专家评审通过的8栋改建烟道建设完毕并投入使用,并在管中段假装了6台油烟净化设备。2024年6月6日,经驻市环境监测站检测显示油烟排放浓度达标。 3.2024年8月10日,太谷悦城8栋西侧物理隔离设施全部完成建设。 4.已对全市城区餐饮商户进行了拉网式排查建立台账,并定期不定期对餐饮商户油烟净化设施清洗、使用和规范经营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督促商户及时对高声喧哗等不文明行为进行劝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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