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23年部门预算
来源:攀枝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发布时间:2023-02-03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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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攀枝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攀枝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攀枝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攀枝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职能简介。
攀枝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城市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城市管理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负责拟订城市管理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订全市城市管理发展规划、实施计划、管理标准等规范性文件。会同相关部门拟订城市管理工作目标并组织实施。
2.负责城市管理的行政执法工作。集中行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城市绿化管理、公用事业管理方面的行政处罚权。根据省、市部署和要求,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
3.负责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综合管理工作。依法对城市市容环境卫生实施监督检查和考核。负责环境卫生作业企业的行业管理。负责城市建城区户外广告和招牌的监督管理。
4.负责全市城市绿化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对全市城市园林绿化行业的管理、业务指导、培训、督促和检查。负责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标准和城市园林绿化建设工程有关管理规范的制定。负责城市建成区城市主干道道路两侧的行道树及其附属公共绿地的管理。负责城市规划区古树名木的保护管理工作。负责对权限内园林绿化企业监督管理工作。
5.负责城镇燃气行业管理工作。负责对燃气企业的运营和服务监督指导。负责城镇燃气的特许经营及企业资质管理工作。拟订编制城镇燃气专项规划。负责燃气行业的统计分析工作。负责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工作。编制安全应急预案,参与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和事故调查。承担城市管理事权范围内应急突发事件的处置和应急抢险工作。牵头承担城市燃气设施的建设工作。牵头负责环境卫生、城市绿化、城市燃气设施建设的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等工作。
6.负责城市环境卫生的行业管理工作。负责拟订公共环卫设施管理规范和标准。负责拟订本市环境卫生清扫保洁、垃圾收运管理规范标准并组织实施。负责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拟订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置等管理标准和技术规范并监督实施。负责餐厨垃圾、生活垃圾的收集、运输、处置以及建筑垃圾的运输、消纳处置和资源化利用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建筑垃圾方面集中整治工作。负责监督管理市级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处置项目的运营。负责爱国卫生运动相关工作。指导城市环卫行业的市场化工作。组织开展环境卫生方面集中整治工作。负责组织处理环境卫生相关突发、应急事件。牵头承担环境卫生设施的建设工作。
7.负责城市市容市貌的行业管理工作。负责拟订城市临街建筑(构)物外立面、户外广告、招牌等城市容貌秩序管理、城市精细化管理标准并组织实施。负责城市容貌秩序监督管理,组织开展“门前五包”推进工作和有损城市容貌的乱象治理。组织开展节假日、重大活动期间市容秩序保障工作。负责监督管理全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户外广告设施和公共空间资源有偿出让的相关工作。负责城市管理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监督检查和考评工作。牵头组织全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监督、协调城市管理的数字化、智能化建设与运行工作。负责12345、12319民生热线的监督管理工作。牵头开展城市管理领域的大数据开发与应用。
8.拟订城市管理工作经费的中长期计划和年度计划,会同有关部门对使用情况实施监督管理。
9.参与城市新建、改扩建项目中涉及市容环境卫生、园林绿化项目的规划、方案审查、综合验收。
10.承担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11.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2.职能转变。根据“放管服”改革和政府职能转变的要求,精简审批环节,优化项目报建审批流程,推动“最多跑一次”“互联网+政务服务”等改革事项取得重大突破。参与并联审批、联合勘验、联合测绘、联合审图、联合验收以及区域评估。推动审批服务理念、制度、作风全方位深层次变革,最大限度提高企业和群众办事便捷性。推进线上线下深度融合。运用大数据精准分析和评估审批服务办件情况,有针对性地改进办理流程,让办事更便捷、服务更优质。以审批智能化、服务自助化、办事移动化为重点,整合实体大厅、网上平台、移动客户端、自助终端、服务热线等,建立统一的政务咨询投诉举报平台,实现线上线下功能互补、融合发展。加快水、气等服务领域改革,引入社会竞争,强化行业监管和社会监督,解决办事手续繁、效率低问题,提高服务质量。压缩办水办气时间,推动取消申请费、手续费等收费。
(二)攀枝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23年重点工作。
2023年我局主要工作任务是加强市容环境管理、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推进城管平台建设、守牢安全生产底线,重点目标为:
(一)开展花城打造。持续扩大花城城市品牌影响力,全面开展“花城”打造项目,谋划实施2023年花城打造项目建设,推进花卉景观大道建设,口袋花园改造提升和花卉主题公园建设。全市新建3个口袋花园,新改建花道12条,新增花道里程10公里,新建网红花景打卡点5个,新建5万平方米花墙,新增公园绿地面积15万平方米,进一步拓展花城打造成果。
(二)做实民生工程。强化统筹协调,督促指导各县(区)大力实施燃气老旧管网改造,推进东区燃气管道等老化设施更新改造、西区河门口老旧小区燃气管网更新改造项目、米易县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仁和区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等8个燃气老旧管网改造项目,推动城市功能更新。回应民生热切关心问题,科学制定2023年天然气置换计划,多方筹措资金,加快置换进度,力争完成4万户天然气入户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攀枝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2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2个。主要包括: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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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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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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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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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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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园林绿化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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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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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数字化联动指挥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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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 攀枝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攀枝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城乡社区支出、住房保障支出。攀枝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7989.15万元,比2022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820.54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年初预算安排了项目经费。
(一)收入预算情况
攀枝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23年收入预算7989.15万元,其中:上年结转0万元,占0%;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989.15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
(二)支出预算情况
攀枝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23年支出预算7989.1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391.69万元,占92.52%;项目支出597.47万元,占7.48%。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攀枝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7989.15万元,比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增加820.54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年初预算安排了项目经费。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989.15万元、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49.3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93.12万元、城乡社区支出5200.0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46.69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攀枝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7989.15万元,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820.54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年初预算安排了园林绿化生产管护、园林设施日常维护、花街三期打造、数字城管信息采集及市级指挥平台业务服务外包等项目经费。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49.34万元,占26.90%;卫生健康支出193.12万元,占2.42%;城乡社区支出5200.00万元,占65.09%;住房保障支出446.69万元,占5.59%。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23年预算数为153.22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2023年预算数为1357.34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581.42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工作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2023年预算数为57.36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去世抚恤。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3年预算数为47.15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工作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3年预算数为11.06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工作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3年预算数为24.16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医疗保险补助支出。
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110.76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其他医疗方面的支出。
9.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款)行政运行(项)2023年预算数为752.77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人员工资、日常运转的日常支出。
10.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3年预算数为21.37万元,主要用于非税收入征收成本、一线职工慰问和办公场所物业管理支出。
11.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217.84万元,主要用于市数字联动指挥中心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12.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4208.02万元,主要用于市园林绿化服务中心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1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2年预算数为446.69万元,主要用于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的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攀枝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7391.6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6777.6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等支出。
公用经费614.0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差旅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等。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攀枝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71.63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4.7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66.87万元。根据工作统一安排,2023年市本级年初部门预算暂不编列因公出国(境)经费。执行中,市级部门确需执行出国(境)任务和计划的,按照“一事一议”的方式按程序报市政府审批后安排经费。
(一)公务接待费较2022年预算下降27.05%。主要原因是继续压减三公经费支出以及保有车辆变动。
2023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国家园林城市复审、垃圾分类处理项目、餐厨垃圾项目、数字化城管建设、国家文明城市创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等相关单位业务往来。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22年预算下降27.58%。主要原因是继续压减三公经费支出以及保有车辆变动。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33辆,其中:轿车3辆,旅行车(含商务车)0辆,越野车2辆,19座以下客车2辆、货车26辆。
2023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拟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旅行车(含商务车)0辆,越野车0辆,大型客、货车0辆。
2023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6.87万元,用于33辆公务用车燃油、维修、车辆通行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复审、城管执法、防洪、园林绿化、垃圾分类处理、数字化城市管理、公益广告宣传维护、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等工作开展。
六、非财政拨款预算安排“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攀枝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23年没有使用非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攀枝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23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说明
攀枝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23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3年,攀枝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下属攀枝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本级)等1家行政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52.92万元,比2022年预算减少7.06万元,下降4.41%。主要原因是公用经费减少。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攀枝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202.3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02.31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底,攀枝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33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
2023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23年攀枝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3个,涉及预算597.47万元。其中:人员类项目0个,涉及预算0万元;运转类项目4个,涉及预算32.47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9个,涉及预算565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是指行政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的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是指行政单位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是指事业单位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是指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丧葬补助费及烈士褒扬金;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是指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是指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保险补助经费;
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是指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9.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是指行政单位的城乡社区管理事务基本支出;
11.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是指行政单位的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2.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是指其他用于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13.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是指城乡社区道路清扫、垃圾清运与处理、公厕建设与维护、园林绿化等方面的支出;
1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是指单位用于缴纳单位负担部分住房公积金的支出。
15.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6.“三公”经费:纳入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1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办公费、水费、电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费用开支。
附件: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1-1.部门收入总表
表1-2.部门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6-1.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1)
表6-2.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2)
表6-3.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3)
表6-4.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4)
表6-5.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5)
表6-6.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6)
表6-7.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7)
表6-8.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8)
表6-9.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9)
表6-10.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10)
表6-11.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11)
表6-12.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12)
表6-13.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13)
表7.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