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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关于《攀枝花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立法单位采购项目比选邀请公告

来源:攀枝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发布时间:2025-05-13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根据《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攀枝花市人民政府2025年度立法计划>的通知》(攀办发〔2025〕4号)和《攀枝花市司法局关于做好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立法工作的函》要求,《攀枝花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被列为我市2025年度地方政府规章制定项目。

  为更好完成《攀枝花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的立法工作,兹邀请贵单位参加“《攀枝花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立法单位采购项目”比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函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攀枝花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立法单位采购项目。

  (二)项目内容:完成《攀枝花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立法工作,并经市委通过。

  (三)完成时间:2025年6月20日前,负责完成编制《攀枝花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草案)》《法律依据清单》《听证会报告》《论证报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关于<攀枝花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草案)>意见汇总》、起草说明、立法可行性评估报告(包括主要制度规范的可行性、出台时机、实施的社会效果和可能出现的问题等内容)、征求意见情况说明、征求采纳意见情况、健康影响评价、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入法入规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等相关材料的定稿。

  后期与市政府、市人大、市委对接工作,涉及《攀枝花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立法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项目最高限价:项目最高限价人民币10万元。按照项目服务合同约定支付价款。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投标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有效的证、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等,三证合一的单位只需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3.本项目比选不接受联合参与比选。

  (二)人员要求:

  1.编制团队应具有高水平的立法能力,有较丰富的立法经验及较高的法学理论水平。

  2.项目负责人应具有行业高级职称,具有法学理论和法律应用实践双重能力,具有高水平的调研能力、问题解决能力、文字写作能力和理论研究分析水平。项目负责人还应具有较强的外部专家联络水平,可以邀请国内专家学者参与项目编写的咨询建议环节,确保项目高质量完成。

  (三)项目参与时间保证要求:全程参与立法调研活动、各类草案编写征求意见会以及座谈会,按照项目进行的具体要求撰写各类报告、说明书,并对草案作出反复修改直至定稿。报告和说明书应包括:独立的立法调研报告,法律依据清单分析,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听证会报告,立法草案的起草说明,立法草案的编制说明以及采购单位需要的其他报告。

  三、评审方式

  本次比选按照符合工作要求的基础上,综合报价最低和立法经验较好的单位中选。本次报价为一轮报价(以报价函填写报价为准,不接受现场口头报价)。

  四、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比选单位按要求提供以下材料:

  (一)参加比选单位的证、照,参加起草人员的简介。

  (二)业绩证明材料。

  (三)报价表。

  (四)参加比选单位认为需要提供的资料。

  参选文件的密封和标注:参选人应在参选文件的封面上注明申请人名称、项目名称。

  参选文件应密封在一个文件袋内。参选文件的密封袋上注明申请人名称、项目名称。

  所有外层密封袋的封口处应密封,并加盖密封章(参选人印章)。

  该项目将准时开选,请按下列表格填写后于北京时间2025年5月16日17:00时交至攀枝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二楼206室。

  五、比选结果公示

  招标单位将比选结果在攀枝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门户网站公示。

  六、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攀枝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联 系 人:李依伦

  联系电话:0812—3362733

  地    址:攀枝花市东区临江路52号

 

  附件:1.申请及正式报价函格式

        2.申请人基本情况表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4.授权委托书

        5.项目团队成员表

        6.工作业绩

        7.报价表

 

 

  攀枝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25年5月13日     

审核: 张肖   责任编辑: 王鹏